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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推進本市農業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2024-07-19三農

為貫徹國家科技體制改革相關精神,落實市科創中心建設相關政策,聚焦激發創新活力,提升創新效能目標,著力解決科技創新範式發展滯後、創新主體作用發揮不明顯等突出問題,依據【上海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本市制訂了【關於加快推進本市農業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對【實施意見】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破解當前亟需解決的農業技術瓶頸問題,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推動上海率先實作農業農村現代化,助力中國實作農業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強,按照【上海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關於本市進一步放權松綁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若幹意見】的要求,需要盡快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進一步理順農業科技體制機制,響應高質素發展需求,依靠科技創新與體制機制改革「雙輪驅動」,提出具體政策措施和要求,為各類創新主體和人才「松綁」「解綁」,激發農業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效能目標。

二、起草過程

2023年,本市相關部門在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大調研、形成【關於把握創新範式轉移機遇 布局農業科技新賽道調研情況的匯報】的基礎上,多次聽取農業科技企業、科研院所、涉農高效等相關單位意見建議,經過多輪討論、修改完善,形成了初稿。【實施意見】先後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意見,並上網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建議,對【實施意見】初稿作了數次修改完善。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圍繞2035年建成科技強國的奮鬥目標,立足上海超大城市和都市現代農業特點,確定了總體發展目標和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布局新賽道、改革體制機制、提升創新能階和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等4個方面。

(一)堅持「四個面向」的戰略導向,把握科研範式轉移機遇,布局農業科技新賽道

一是鞏固特色種源優勢。聚焦節水抗旱稻、設施蔬菜、工廠化食用菌、華系種豬、中華絨螯蟹等有有利競爭的種源領域,加快現代育種技術套用,鞏固強化育種創新優勢。二是挖掘生物制造潛力。發展合成生物學技術,突破生物合成蛋白的細胞工廠和分子農場技術,開發新型功能食品;創制新型綠色投入品,為農業綠色轉型提供支撐。三是補強現代設施農業。突破溫室和植物工廠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柔性農業機器人,創設生產型植物工廠,實作茄果、葉菜等溫室生產智慧決策和智能控制。

(二)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破除束縛科技創新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科技有利競爭

一是推進農業科研機構評價改革。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引導農業科研機構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突出市場導向和需求導向,促進科研活動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二是改革農業科技人才評價機制。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以「評什麽、誰來評、怎麽評、怎麽用」為著力點,分類建立評價體系,科學設定考核周期,將評價結果作為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專案支持、科技獎勵等的重要依據。三是改革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科學設定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長期使用權,開辟科研人員創業的合規性通道。

(三)提升農業創新主體能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紮實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

一是構建現代種業創新平台。按照新型研發機構模式,依托本市優勢農業科研機構和國家種業陣型企業,加強與國家級種業研發平台合作,推動相關基地在上海落地建設,整合本市優質農業生物科技資源,構建現代種業創新平台。二是構建智慧農業技術創新平台。依托國家設施農業工程技術中心等機構,聯合相關領域的科技型企業,吸納國際國內先進技術和高水平科技人才,按照「三無三有」的機制構建上海智慧農業技術創新平台。三是培育壯大涉農科技型企業。加大涉農科技型企業引育力度,形成完善的「企業出題」機制,立項支持企業牽頭開展以產業套用為導向的整合創新。鼓勵涉農科技型企業聯合研發機構建立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等優惠政策。四是打造創新創業高地。發揮超大城市技術、資金、人才、市場等要素集聚優勢,推進「張江種谷」、「上海農業科創谷」、「長三角農業矽谷」建設,支持全球植保中國創新中心落戶上海。

(四)重構農業科研資助體系,創設農業科技金融產品,深化國際國內交流活動,最佳化農業科技創新創業生態,全面提升創新效能,提高農業生產質素效率

一是重構農業科技專案體系。最佳化專案管理和綜合績效評價機制,構建符合農業科技創新規律和農業產業特點的科技專案組織機制,持續推動原始創新,推進前沿核心技術攻關和關鍵共性技術創新,整合套用具有先進性、實用性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和新裝備,針對本市農業生產場景開展試驗驗證與最佳化。二是創設農業科技金融產品。推動金融機構結合科技型農業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建立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加大農業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超前孵化,打造頭部科技企業。探索研發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為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套用活動提供風險保障。三是深化國際國內交流合作。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推動全球原創性農業科研成果在上海孵化,支持引進或發起成立相關國際科技組織。推進上海優勢農業科技成果在「一帶一路」國家套用推廣,推動成立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長三角區域農業科研活動的互動。

四、【實施意見】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從人才支撐、資金投入、提高創新保護和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人才支撐。鼓勵涉農高等院校調整學科布局,強化學科交叉,培養符合鄉村產業發展需求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持畢業生回到鄉村,從事農業生產組織和創新經營主體營運。支持科研機構加大跨學科、跨領域專家引進力度,積極開展農業人才選拔推薦,促進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長,培養一批符合農業科技創新需求的跨界人才。

二是加大資金投入。最佳化農業科技創新資助體系,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加大資金支持,有效保障各類科研平台的構建和執行。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迴圈,在本市未來產業基金布局的重點領域,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構建完善農業科技領域多元化投入格局。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

三是提高創新保護和服務能力。加強植物新品種權、生物資訊、試驗數據等關鍵創新資源的保護;完善農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農業知識產權資訊傳播利用;構建農業技術服務平台,提高檢測、測試、鑒定等服務水平,支撐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