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天雅
現在提倡自由養育之後,很多父母經常陷入迷茫。
例如,
當孩子出現不良行為,破壞規則時,該如何來約束?
管得嚴厲了,怕傷害孩子,破壞親子關系;
可放任不管吧,又怕縱容孩子,引發後患……
實在令人為難!
有沒有什麽方法,既能約束孩子的不良行為,又不至於傷害到孩子呢?
其實是有的,那就是:
「非暴力限制」
更具體來講,就是限制孩子的不良行為,但不采取暴力的手段。
01
在對孩子實施非暴力限制之前,我們要先理解一點:
有時候孩子出現不良行為,不一定是故意破壞規則,或挑戰權威,
也有可能是因為孩子不知曉規則底線,不知道這個行為是不對的。
又或者孩子行為背後,有別的需求未表達。
也因此,我們需要在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需求之後,給孩子一個明確的界線:
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
當孩子知曉了這一點,他在行動時會覺得更確定、更安全。
具體如何操作呢?
我們可以把孩子的行為分成三個領域:
第一個領域:我們希望並認可的行為。
指那些有利於孩子塑造好習慣、好品質,或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行為。
比如,
放學後,獨立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
看到媽媽在忙碌,主動走過來幫忙;
不想有蛀牙,努力克制吃糖的欲望……
面對孩子的這些表現,我們會欣然地對他說「好」,並鼓勵他再接再厲。
第二個領域:我們不認可,但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可忍受的行為。
在這個領域裏,
我們不希望某類行為發生,但考慮到特殊原因,我們需要暫時忍耐。
特殊原因可能包括:
① 初學者的失誤。
比如孩子第一次炒菜,結果忘記關火,觸發了煙霧報警器
② 困難時刻的失誤。
比如孩子生病,身體不舒服,早上莫名其妙沖父母發脾氣。
我們沒辦法假裝喜歡此類行為,但我們需要考慮孩子的特殊情況。
我們可以選擇誠實地告訴孩子:
「你第一次炒菜,沒關系,但不關火很危險,下次一定要記得!」
「你生病難受,我理解,但你不能這樣發脾氣,有話要好好說。」
第三個領域:無論如何都不能容忍、必須制止的行為。
包括危害到自己或他人利益的行為,以及被法律道德禁止的行為。
比如,
動手打人,虐待小動物;
偷竊錢財,破壞公共設施……
類似這些行為,無論是什麽原因、什麽情境,都是不允許的。
限制第三個領域內的不良行為,是我們約束孩子的重點內容。
事實上,要孩子憑借一己之力去克制內心欲望、約束不良行為,真的很困難,
也因此,父母需要透過非暴力限制,在不傷害孩子自尊的前提下,做出限制。
具體如何限制呢?
我們需要向孩子明確 「禁止行為」 ,並引導孩子嘗試 「替代行為」 。
比如,
你不可以打人,你可以打枕頭;
你不可以偷錢,你需要用錢可以跟我說;
你不可以摘公園的花,你可以站在旁邊欣賞……
在限制孩子的行為時,要註意三點:
第一點:要全面限制,不要部份限制。
一件事可以做還是不可以做,中間的界線要非常清楚。
例如:
要明確對孩子說:「不能往妹妹身上潑水」
而不要對孩子說:「你可以向妹妹潑一點水,但不能把妹妹弄感冒。」
因為後者沒有給孩子一個清晰界線,孩子很難把握潑水的尺度,
甚至還可能會鼓勵孩子向妹妹潑水,招來麻煩。
第二點:作出限制時,語氣要堅定。
要明確地告訴孩子「不可以」,不要用模棱兩可的字眼,也不要用開玩笑的語氣。
例如,當孩子揮舞著小拳頭毆打父母時,
不要一邊沖他嬉笑,一邊叫他「別打啦」,
這會給孩子一種開玩笑的感覺。
而是要嚴肅地向他申明:「不能打爸爸媽媽,不能動手打人!」
從而給孩子傳達一個資訊:「這個禁令是真的,我是認真的。」
第三點:限制行為,但不限制願望、情緒。
約束孩子紀律的重點在於:
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限制;
但不要打擊孩子的願望,也不要否認孩子的情緒。
例如,當孩子說「我想割開貓的肚子,看看裏面有什麽」時,
我們要限制他「傷害貓」的行為,但不要打擊他的願望:
我知道你想了解貓肚子裏有什麽,但我們不能傷害貓咪;
你可以觀看相關的解剖影片、書籍,或由我來畫一張圖告訴你貓肚子裏面是什麽樣子。
再例如,當孩子說「妹妹亂動我的玩具,我想打妹妹」時,
我們要限制他「打妹妹」的行為,但不要否認他的情緒:
我知道你對妹妹很生氣,但我們不能打人,
你可以把玩具收起來,或把房門關上,不讓妹妹去碰你的玩具 。
支持孩子的願望,理解孩子的情緒,並明確告訴他:
哪些行為是不被允許的,他不能做;
但他能透過一些替代行為,去達成願望,解決問題。
以上三點「非暴力限制」,聽起來並不難。
但從實施到奏效,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為在約束孩子遵守紀律這件事上,不僅僅是方法技巧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 養育者自身的言行。
很多時候,孩子不會因為我們一句話,就立刻改變他的行為,
他會在跟我們長期互動中,不斷根據我們的言行來調整自己。
也因此,約束孩子遵守紀律的時候,我們自身言行也很重要。
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我們的標準要穩定。
當給孩子明確了什麽是不可接受的行為以後,我們需要穩定地實施限制。
比如不允許孩子動手打人。
意味著不管在什麽時候,出於什麽原因,都不提倡孩子動手打人。
「妹妹動你的玩具,你不要打她,你可以關上房門或把玩具收起來。」
「同學欺負你,你不要打他,你可以跑,然後報告給老師尋求幫助。」
「路人撞到你並弄疼了你,你不要打他,你可以要求他向你道歉……」
穩定地限制孩子動手打人,並引導他使用可接受的替代行為來保護自己,
不要時而禁止時而允許,因為這樣會直接影響孩子對新行為模式的構建。
其次,我們的做法要統一。
當對孩子的不良行為實施限制時,養育者要站在統一戰線。
比如不允許孩子睡覺前吃糖。
那家裏的養育者就要達成一致,不要在睡覺前給孩子吃糖。
不要A養育者禁止孩子吃糖,B養育者又偷偷給孩子吃。
這樣不僅會危害孩子的牙齒健康,也會影響孩子與A養育者的關系,
甚至還會引導孩子學著B養育者偷偷去破壞規則……
著實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最後,我們要做到知行合一。
當我們要求孩子克制不良行為、遵守紀律時,我們最好自己也同步做到。
不要一邊限制孩子玩電腦遊戲,一邊窩在沙發玩手機遊戲;
不要一邊限制孩子打弟弟妹妹,一邊透過揍孩子讓他聽話;
不要一邊限制孩子吃垃圾食品,一邊天天抽煙喝酒嚼檳榔……
因為當父母知行不一、對孩子和自己進行行為雙標的時候,
孩子往往很容易忽視父母的話語,轉而去模仿父母的行為。
也因此,
在要求孩子改正不良行為、遵守紀律時,我們首先要做到知行合一,要做到自律,
只有這樣,孩子才會信服我們的教導,並學著我們的樣子,去約束他的言行舉止。
來到這裏,有的父母可能會說:
「搞那麽復雜幹嘛?孩子行為不端、破壞規則時,直接懲罰他不就行了?」
表面上看,懲罰或許是一個可以快速起作用的辦法,但卻存在更大隱患。
當父母懲罰孩子時,孩子會感到羞恥和憤怒,會在心裏怨恨父母。
當孩子內心充滿憤怒和怨恨時,不可能會發自內心聽從父母教誨。
相反,他會繼續進行不端的行為,以此表達對父母的憤怒和對抗,
不過,為了規避懲罰,他可能會不斷提升技巧,躲避父母的偵查。
事實上,不少手段嫻熟的犯罪少年,就是這樣鍛煉出來的。
也因此,
對孩子進行紀律管教的成功關鍵,不是懲罰,而是 「非暴力限制」。
先給孩子一個明確界線——
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
再給孩子一個明確指引——
針對禁止行為,什麽替代行為是可以接受的。
最後堅持穩定的、統一的標準,以身作則,為孩子提供榜樣示範。
這是一種帶著愛與支持的行為管理,它會同步給孩子傳達一個資訊:
「你不必害怕,也不必感到羞恥,
我不會讓你在迷途上走得太遠,你是安全的;
在自我約束的道路上,我會一直和你在一起。」
這份愛與支持——
會在孩子心中種下道德的種子,並跟隨著孩子的成長生根發芽;
最終引領著孩子在廣闊的天地裏翺翔,隨心所欲而不逾矩。
就像哲學家康德所說的:
"頭頂有浩瀚燦爛的星空,心中有崇高的道德法則。"
在自律中收獲自由,在自由中聯結世間萬物——
或許,這才是我們對孩子進行行為管理的終極意義。
天雅,華南師範大學心理學專業,廣州心協三級心理咨詢師,自體心理學長程在讀。本文原創正選:武誌紅(ID:wzhx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