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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建莉:校園霸淩的成因及解決之道

2024-03-23教育

河北邯鄲三名初中生,聯手殺害同班同學的慘案,這幾天牽動著很多人的心。

案件相關細節,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

由案件引發的,關於校園霸淩的討論,全社會都非常關註。

如何徹底解決校園霸淩問題?

有人寄望學校加強管理;有人支持家長棍棒教育;有人建議降低未成年人入刑年齡……

眾說紛紜的「解決之道」大都聚焦於事後去「堵」,卻很少有人問:

校園霸淩為什麽會出現?

如何從源頭預防校園霸淩?

下面,邀請您跟隨 尹建莉老師 ,共同探尋答案。

霸淩的成因

兒童心理學早就告訴我們,未成年人的行為模式是透過模仿他人,尤其是身邊人習得的。

這句話非常簡單,卻是心理學中一條重要的結論。

霸淩不是憑空發生的,帶著邪惡出生的人幾乎不存在,因為那不符合基因選擇。霸淩是後天習得的一種行為。

如果一個孩子的原生家庭是正常的,至少有一個人能無條件愛他,他的心理不被扭曲或壓制,進入校園後就既不會去欺負別人,也不會被別人欺負——因為人性的自然取向是與他人和環境相融合,這是出於生命自我保護的需要。而在一個經常遭遇懲罰、缺愛的環境中,兒童會扭曲天性,扭曲也是出於自我保護的需求——霸淩就是這種需求的延伸。

所以說, 校園霸淩雖是發生在學生之間,但根子卻在家長和教師身上。

成年人對孩子的粗暴,是孩子人生遭遇的第一霸淩。批評、打罵、冷漠、強迫等等,所有這些違背兒童意願,並給他們帶來恐懼和羞辱的行為,都具有霸淩的性質,給兒童做了壞榜樣,也激起了他們內心的恨意,既恨他人也恨自己。

內在恨意滿滿,從小只見識過恃強淩弱的壞榜樣,沒有機會學習平等與友善,這樣的孩子遇到一起,有的成了專愛欺負別人的小霸王,有的成了被欺負的受氣包,霸淩就這樣形成了。外人看到的是他們截然相反的表現,其實問題的成因都差不多。

無效的解決思路

霸淩問題一直有,近年來更呈現出增加且嚴重的趨勢。

每次媒體報道未成年人霸淩事件,總是引發公眾的憤慨,大家不但呼籲法律的嚴懲,還有人同時呼籲把懲戒權還給教師,支持家長棍棒教育。也有一些專家出來說要降低未成年人的入刑年齡,把現有的入刑年齡再往前提幾歲,這也得到很多叫好聲。群情激昂的輿論聲中,我們很少能聽到根本性的解決思路。

那些霸淩者,他們缺的是懲罰嗎?把入刑年齡提前,能解決他們內心的扭曲嗎?監獄關進更多少年犯,社會能變得更好嗎?問題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情況能好轉嗎?

觸犯法律的霸淩事件當然應該用法律來解決,這沒有問題,可以震懾霸淩者,也能替被霸淩者主持公道。但法律再怎麽有效,已經是在終端上做文章了,屬於末梢解決方案,並不能真正療愈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創傷,他們極有可能成為未來社會的隱患。

一個好的社會不是修建更多的監獄,而是讓監獄變得空蕩蕩。

對於已發生的校園霸淩案件,當然應該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施害者及其監護人必須向受害人及其家庭道歉並進行相應賠償。觸犯法律的,要交給法律來制裁,施害者個人及其監護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及經濟賠償。法律必須為受害人討公道,震懾施害者。

但更重要的是要預防,校園霸淩涉及的多半是未成年人,他們不成熟,這使得他們做事無所顧忌,而法律又給未成年人劃出了特殊保護時段。這樣一來,大約12-18歲這個時段就變成了有能力做壞事卻很少受到法律制裁的特殊真空地帶。未成年人制造出駭人聽聞的惡性事件,法律卻對其無可奈何,這讓人們意難平,於是降低入刑年齡,加大懲罰力度成為一邊倒的呼籲。

法律法規的制定本就是件嚴肅的事,修改同樣是件嚴肅的事,無法輕易言改。並且法律只能懲戒霸淩,無法根治霸淩。 最根本最有力的解決方案應該是預防,而不是制裁。

釜底抽薪的解決辦法

預防行動其實非常簡單,就是給孩子愛。一方面讓孩子感受到愛,另一方面給孩子做個善良有愛的榜樣。

家長如果在家庭裏不對孩子動粗,不欺負孩子,孩子就不會去欺負別人,也不會被別人欺負。教師如果不以職業之便傷害學生,尊重學生,給學生做出好榜樣,在原生家庭受傷的孩子也會在學校得到心理療愈,就不會發生相互間傷害。

對待兒童的日常錯誤,最應該忌諱的就是懲罰心理。我們應該確立一個信念, 孩子沒有任何問題,或者說他的任何問題都不需要經由懲罰來糾正。 懲罰兒童是反教育、反智、反人類的行為,正是種種懲罰把兒童推向邪惡和墮落。

教育是比懲罰更有效的糾錯手段,也是唯一正確的手段。但現在有人把懲罰和教育合起來,創造了「懲戒教育」這個說法,這是個假概念,因為這兩者水火不容。「懲戒教育」不是教育,無非是成年人霸淩兒童的變相說法,它羞辱了教育。

對懲戒教育的支持就是讓成年人霸淩未成年人合理化、合法化——這會給社會帶來長久的、痛苦的、災難性的影響。事實上我們的很多社會問題,就是霸淩意識的延續和後果,只是時間的長跨度和根源的隱蔽性使人們無法看清楚這一點。

只有看清楚問題的根源,才可能有效解決問題。 要根本性地解決霸淩的問題,最大化地減少此類惡劣事件的發生,必須回到源頭,回到家庭。

家庭是最小的教育單位,是構成大教育的細胞。父母愛孩子,孩子內心有溫度,眼裏有光,他既不會霸淩同學也不會被霸淩,成年後不欺負弱小者,成為教師更不會欺負學生。

學校是連線家庭和社會的橋梁,老師的職業底線是幫助學生在學業上成長,對學生有基本的關懷,不以任何理由欺負任何學生。在這個底線之上,如果老師能用心去愛每個學生,關註學生所遇到的種種困難並對他們有所幫助,激發他們內在的善意和正向力量,則霸淩也不會形成。

近期河北邯鄲發生的霸淩事件,其邪惡度令人發指。三名行兇者當然應該受到相應的懲處,圍繞著他們的不合格的家長和不稱職的教師更應該受到譴責。家長如果對孩子有正常的關愛,孩子不會這樣;老師如果能稍微留點心,發現問題及時對孩子們進行教育,至少做個有愛的榜樣,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他們都瀆職了,聯合生產出了傷害別人的劣質產品,難辭其咎。就這件事本身,本文不做過多評論,只說這麽多。

總之, 預防霸淩的發生,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應從家長不霸淩孩子、教師不霸淩學生開始。消滅成年人對兒童的霸淩,這是解決此類問題釜底抽薪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