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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校園霸淩的最有效的辦法是報警!單靠學校的紀律處分不行!

2024-03-28教育

近幾年,校園霸淩事件令人觸目驚心,絲毫沒有減少的趨勢!對於霸淩別人的學生,由於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等因素,對學校教育嗤之以鼻,毫無畏懼之心!特別是義務教育段,不能開除學生,只能警告處分、大會檢討之類,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

那麽,怎麽抑制霸淩事件的發生呢?

霸淩事件發生後,受害者不能忍氣吞聲,一定要向老師、學校報告,甚至報警處理。情節不太嚴重的,未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的,一定要要求經濟賠償,對方態度不好的一定要報警,要求警察介入。盡管未成年人的案底是封存的,但是畢竟有案底,這個封存對於以後參軍入伍、進入警察隊伍、國安部門、政府部門不起作用,對方家屬一定會有所忌憚。

案例1:某初中生無緣無故把一個學生打了一頓,受害人家屬要求賠償五千元,施暴人不答應的話,受害人就會報警,由於擔心有案底,後來雙方協商賠償了3000元。以後也未再出現針對此人的霸淩事件。

案例2:一人被人無辜打了兩個耳光,傷情嚴重,家屬要求賠償一萬元,一個耳光5000元,對方不同意就報警處理,後來賠償金額一萬元。施暴人得到了應有的教訓。以後打人定會有所顧忌。

霸淩事件發生前,要教給孩子保護自己的方法,最關鍵的一條,一定不要怕,發生時能跑就跑,得不到大人或老師的保護的時候果斷報警,教給孩子打110的方法,要相信警察。被毆打的時候要奮力反抗,包括但不限於拿起石頭等所有可能的武器,不惜致對方於死地。事後要告訴家長、老師或者報警。

案例3:有一段時間,幾個初三學生專門敲詐低年級的學生,我告訴自己的學生:遇到敲詐的時候,對方人多勢眾,不要硬來,要的錢不多的話,先給他,讓敲詐既成事實,然後報警處理。一個周末,一個學生在鎮上遇到同學校的人,被敲詐買煙,就給了對方20元錢,然後報警,警察把對方抓進派出所,叫來家長處理。

盡管對於不太嚴重的霸淩事件,警察處理的手段不會有拘留等措施,但是肯定比學校的老師教育、學校的紀律處分要有效,更有震懾力!

多起經濟賠償成功的案例證明一個事實:盡管有的施暴人不在乎警察的教育方法(情節不嚴重的不會拘留),但家長在乎孩子的案底,會作出經濟賠償,對施暴人會有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如果事情不嚴重,對方家長不能管教孩子的事件也要報警處理。

總之,教育孩子如果遇到霸淩事件不要怕,不要隱忍,要用告訴家長、老師、報警等手段保護自己,受肉體傷害、精神傷害的一定要要求經濟賠償。很能震懾霸淩者的是,報警後,未成年人也會有案底,盡管一般情況下案件記錄是封存的,但封存不針對國家特殊部門,對施暴人的前途一定會有影響。對方的家長肯定會有所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