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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譽遠收【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2024-03-26股票

北京商報訊(記者 丁寧)3月25日晚間,廣譽遠(600771)釋出公告稱,3月25日,公司收到山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公告顯示,經查明,廣譽遠2016年至2021年年報「買斷式銷售」模式披露不真實,在子公司山西廣譽遠國藥有限公司與部份下遊商業公司存在「產品發生滯銷及近效期,可無條件退貨」約定的情況下,向部份下遊商業公司實施壓貨,濫用「出庫即確認收入」會計政策,提前確認銷售收入,同時,對銷售費用處理不正確,部份銷售費用存在歸屬期間不準確或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情形。上述情況導致廣譽遠2016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山西證監局認為,廣譽遠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及【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構成資訊披露虛假記載行為。張斌、傅淑紅、張正治、王俊波、楊紅飛、李眾、趙選民的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及【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對此,山西證監局擬作出以下決定,對廣譽遠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張斌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傅淑紅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對張正治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對王俊波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楊紅飛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眾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趙選民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對張斌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