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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質詢函」顯威,投服中心「拷問」多家上市公司

2024-08-27股票

8月25日晚間,重慶建工釋出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的【股東質詢函】,投服中心對上市公司向參股公司重慶通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稱「通粵高速」)提供財務資助事項中,被資助物件的償債能力及上市公司采取的風險防範措施尚存疑問,依法行使股東質詢權。

作為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手段,股東質詢權提供了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溝通渠道。不過,自【公司法】於1993年提出股東可以對公司的經營提出質詢這一原則至今,長期以來股東質詢權卻鮮為人知,過往實踐中股東行使質詢權的案例並不多。

這一情況正在悄然發生改變。近來,投服中心屢屢代表中小投資者公開發聲,對多家上市公司發出質詢。那麽,投服中心透過股東質詢函對企業經營提出了哪些疑問?質詢權行使對中小股東利益保護又有什麽樣的意義呢?

重慶建工回應質詢函

為彌補通粵高速營運初期資金缺口,2024年8月8日,重慶建工召開董事會,同意公司按43%的持股比例,向參股公司通粵高速提供財務資助6880萬元,期限為三年,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執行,按季付息,到期還本。投入資金主要用於償付存量貸款及部份建設工程結算尾款等。

通粵高速主要業務是對南川至貴州道真(重慶段)高速公路專案(下稱「南道高速」)進行投資,組織專案公路建設,並對專案公路進行經營和管理。

通粵高速系重慶建工大股東重慶高速公路集團的控股企業,也是重慶建工的聯營企業。此前,重慶建工曾多次資助通粵高速,截至2023年末,公司向通粵高速提供財務資助余額為10750萬元。

針對本次【股東質詢函】,重慶建工進行了詳實的回復。公告顯示,南道高速於2017年10月19日通車營運,目前還處於市場培育期,建設期資本性支出41億元,投入巨大,存量債務31億元。經測算,南道高速專案剩余營運期34年將產生營業收入141.25億元,利潤總額50.76億元,稅後凈利潤34.73億元。通粵高速具備償還財務資助款項的履約能力。

與此同時,控股股東重慶高速公路集團將按其持股比例57%提供同等條件的財務資助。重慶建工也將向通粵高速委派2名董事、1名總經理和1名監事,參與通粵高速重大決策,及時辨識並應對風險。

「現在投資者行使權益的方式越來越多樣化了。同互動平台類似,質詢函也是替投資者問的問題,只不過更加正式。對於中小投資者的質疑,我們肯定會作一個充分的解釋,質詢函也給了我們解釋的空間。」重慶建工一位董辦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多家公司收到股東質詢函

重慶建工並非孤例。近一年來,君實生物、湯臣倍健、鄭州銀行、中創環保、亨通股份、中孚實業、聖農發展等上市公司都曾收到投服中心發出的股東質詢函或質詢建議函。

2023年10月21日君實生物披露收到【股東質詢函】事項,公司此前披露的一筆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因以在研腫瘤治療專案註資合資公司遭股東質詢。

今年5月17日,根據中孚實業關於【股東質詢函】的回復公告,投服中心對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孚電力延期為關聯企業河洛水務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相關問題提出質疑。要求公司對如何保障黃河水務按期還清欠款,專案收益能否滿足財務資助的按期還款,為何不能透過抵扣往來支付款或者分期形式償還財務資助款等事項進行說明。

6月25日,鄭州銀行釋出公告稱,投服中心對該行連續4年盈利但未進行現金分紅尚存疑問,依法行使股東質詢權。對於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鄭州銀行回復稱考慮了盈利能力持續承壓,順應監管引導增強風險抵禦能力,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政策要求日益趨嚴等因素。

此外,控股股東資金占用、買賣資產是否涉及利益輸送、關聯交易資產定價是否公允、收購虧損公司是否合理、重大訴訟進展等事項也成為投資者關註的重點。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徐強勝研究認為,透過合理質詢得到的資訊可以強化信任,降低公司治理的代理成本。有效的質詢機制是維持公司組織正常執行的必然要求。質詢制度是「強股東—弱管理層」「弱股東—強管理層」公司治理雙重敘事模式下的「最大公因數」。質詢機制提供了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溝通渠道,並具有威懾違法違規行為的客觀效果。

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器」

在現代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公司日常經營與決策權掌握在經營管理層手中,這就使得其余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對公司經營資訊的掌握處於不利地位,繼而使得其對公司經營層的監督顯得異常困難。為緩解資訊不對稱所產生的弊端,有效行使股東權,中國【公司法】規定了股東質詢權。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然而,中國資本市場個人投資者的規模龐大,就權益保護而言,中小投資者存在天然的劣勢。針對中小股東「質詢難」等問題,作為中國證監會管理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投服中心承擔著為股民「代言」的角色。

投服中心透過網站、投資者來電、媒體報道、信披檔等渠道廣泛收集線索,梳理、整合、分析形成專門化行權方案,向上市公司提出建議和質詢。此外,投服中心還透過發送股東建議函、參加股東大會、非股東大會期間現場行權、參加上市公司說明會、公開發聲等方式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就中國公司治理現狀而言,股東質詢權的設定有助於減少公司中小股東與公司管理人員之間的資訊偏差,股東透過在股東會上作出質詢提問,可以彌補自身資訊之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對公司管理層的監督和制衡,促進了公司資訊透明。尤其為中小股東提供了可行渠道,更好地行使其享有的表決權和建議權,實作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目的。」大成律師事務所張偉律師說。

責編:彭勃

校對:祝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