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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立科技及相關責任人領警示函 存在募資使用情況披露不準確等問題

2024-01-31股票

◎華立科技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州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本立、華舜陽、馮正春、蔡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如下問題: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及時,導致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與存放情況披露不準確;公司募投專案明細專案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存在差異等問題。

每經記者陳鵬麗每經編輯文多

1月29日下午收盤後,華立科技(SZ301011,股價19.07元,市值27.97億元)釋出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州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本立、華舜陽、馮正春、蔡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廣東證監局在對華立科技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公司存在如下問題: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及時,導致財務資訊披露不準確;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與存放情況披露不準確;公司募投專案明細專案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存在差異等。

基於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華立科技,以及華立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蘇本立、公司董事會秘書華舜陽、公司財務總監馮正春、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蔡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存在多項資訊披露不準確

廣東證監局檢查發現:華立科技個別應收賬款對應客戶已於2023年5月登出,但公司未及時發現客戶還款能力變化情況,於2023年10月才在三季度報告中將該筆應收賬款余額按100%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涉及金額140.83萬元。

廣東證監局認為,華立科技未及時跟進應收賬款欠款方的還款能力,未在2023年半年報中及時計提壞賬準備,導致財務資訊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華立科技2023年三季度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發生信用減值損失1569.57萬元,損失額同比擴大了136.6%。原因主要是當期計提的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增加。不過,財報並未單獨列示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詳細情況。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應收賬款余額為2.6億元。

廣東證監局還提到,華立科技終端業務拓展專案中器材投放投入募集資金金額采用母公司賬面核算的報關公允價值入賬,未抵銷內部交易利潤,導致2021年、2022年度華立科技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相關披露數據不準確。與此同時,華立科技在2021年度存在將募集資金提前轉入非募集資金賬戶,在2022年度用於募投專案投入的情況,涉及金額2023.58萬元。此外,華立科技2021—2022年期間募集資金投入專案明細金額與招股說明書所列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明細存在差異,但公司未及時解釋差異原因。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相關責任人「領罰」

廣東證監局認為,蘇本立、馮正春對公司上述全部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華舜陽、蔡穎則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資訊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廣東證監局因此決定對華立科技及上述四名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公司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廣東證監局表示。

華立科技方面29日也在公告中強調,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決定書】及其內容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在財務管理、募集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將嚴格按照廣東證監局的要求進行整改,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向廣東證監局和深交所報送公司整改報告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同時,公司將持續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的學習,進一步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

29日晚,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也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據日前華立科技披露的2023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3年扭虧為盈,實作凈利潤5000萬元—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