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舉行新聞釋出會,介紹和解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農辦主任韓文秀在釋出會上表示,按照三中全會的部署,要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完善勞動者薪金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和意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根據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23年,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間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元,中間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5元,中間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0220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95055元。
如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特別是如何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針對這一話題,在本次新聞釋出會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了采訪。
韓文秀表示,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圖為6月22日,第13屆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現場一角。 視覺中國圖
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
廣開首席產業研究院研究員劉澤凡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中國地域廣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程度、公共財政實力、居民收入水平等存在明顯差距,造成了各區域間民生資源仍普遍面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劉澤凡認為,民生領域統籌層次低、標準不一致、數據不互通也造成了民生治理服務碎片化的問題。健全完善民生領域的體制機制,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是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在穩定預期、擴大內需、促進經濟高質素發展等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羅楚亮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薪金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四個組成部份。其中薪金性收入是主要的,在全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超過50%。
羅楚亮強調,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主要還是如何增加薪金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
南開大學講席教授、中國財富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陳宗勝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中國低收入群體主要分布在農村,因此提升農村居民收入是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的關鍵。
對於薪金性收入,一方面,可以鼓勵農民到城市或縣城務工,增加薪金性收入,同時要透過法律完善勞動者薪金支付保障機制,嚴格執行最低薪金標準,讓低收入勞動者的正常收入權益更有保障。另一方面,要積極在農村發展本地特色產業,助推鄉村經濟多元化,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
在經營性收入方面,陳宗勝表示,提升農村居民的經營性收入需要提高農產品價格,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國家可以出台保護價政策,確保價格能夠覆蓋農民的勞動成本,並爭取實作一定的利潤空間,以此激勵農民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民收入。此外,提高對農民的轉移支付,包括增加養老金、醫療補貼等,作為提升其收入的重要補充手段。
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
韓文秀在釋出會上表示,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和意願。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
此外,要健全高質素充分就業促進機制,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暢通社會流動渠道,營造勤勞致富環境。
羅楚亮表示,財產性收入在中國目前居民收入占比中還比較低。要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一方面要保護和尊重居民的財產所有權,另一方面,居民的財產性收入能否增長,取決於社會的生產投資活動是否活躍、居民的投資收益是否能夠得以保障,因此要完善生產要素市場,鼓勵生產性投資活動,完善金融監管保障居民的投資收益不被侵蝕。
陳宗勝表示,鼓勵居民利用勞動積累進行投資實體經濟是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途徑。另外,透過金融市場購買股票、期貨等金融產品也可以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方面,羅楚亮表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合理途徑是讓更多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能夠快速增長,從而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為此勞動力市場要提供更加充分的高質素就業機會。
劉澤凡表示,最佳化就業創業環境可以圍繞社保、財稅、金融等方面繼續支持民營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穩崗擴崗。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就業新增長點。完善創業帶動就業保障制度,最佳化創業服務,提升創業質素。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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