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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鳥闖入服務區,直接驚動派出所!

2024-02-20動物

環境好,飛鳥來,共和諧,自然生

近日

大余縣公安局池江派出所

救助一只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領角鸮

(其實就是貓頭鷹)

近日

康大高速一名工作人員

來到池江派出所求助

稱在高速服務區撿到一只大鳥

疑似貓頭鷹

值班民警對該「小家夥」仔細檢視

未發現明顯外傷

但看起來狀態不佳無法起飛

於是立即聯系了林業部門

經專業人員證實

這只不知名鳥類

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領角鸮」,俗稱「貓頭鷹」

隨後,民警同林業部門工作人員

將這只「領角鸮」迅速送至

市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助和監測中心

進行救治

經過檢查

發現「領角鸮」左眼受傷

待其恢復至良好身體狀態

且具備放生條件後作放生處理

科普知識

領角鸮又俗稱為貓頭鷹,是鸮形目鴟鸮科角鸮屬的貓頭鷹 。體長約24cm的小型貓頭鷹。上體灰褐色或沙褐色,雜有暗色蟲囊狀斑塊和黑色羽幹紋;耳羽簇明顯,後頸基部有乳白色領環;下體皮黃,並具黑色條紋。虹膜紅褐色,嘴及腳汙黃色。

領角鸮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一無危(LC)。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Ⅱ級 。數量稀少,已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國家二級保護鳥類。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獵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出品:贛州公安融媒體中心 來源:大余吳郡 編輯:吳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