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在他的【相對論】1·11節「勞侖茲變換」,給出了數學方程式組:
這就造成了一些混亂。網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文章,激揚文字揮斥方遒,大談特談「光子只有動質素」,「光子的靜質素為零」、「光子的靜質素為零,根據動質素公式,那麽它動質素也就為零」
不僅是網上的風傳,在我學習相對論時讀到的書本知識也是如此。
這些問題,說到底就是勞侖茲變換的適用範圍,或者說相對運動速度的取值範圍。如果把靜止
當作
相對速度為零的特殊情況,那麽在勞侖茲變換中 u=0 .勞侖茲變換因子
如果相對運動速度等於光速,勞侖茲變換因子分式的分母將成為0,但是0是不可以做除數的。也就是說,這種情況勞侖茲因子是沒有數學意義的。
而在 相對運動速度趨近光速時,相對運動速度的光速當量 u/c趨近1,並且小於1,使得分母越來越小,致使它的倒數越來越大!成為一種變化傾向性的趨勢、狀態。
從數學上講,勞侖茲變換因子在光速這點是不連續的!因為勞侖茲變換因子在相對速度等於光速時,是沒有數學意義即沒有定義的。
等程半時說圖解
從「等程半時說」的圖解可以知道,同向運動 x+ut 與反向運動 x-ut 表達的是同一個運動的距離。它們相對靜止的同一個距離 x',具有同一個放大倍數
那麽,對於同向相對運動,當相對運動速度u等於光速c時,運動空間的距離有 x+ut=x+ct=2x=2(x'/2)=x' 這樣就有x'/(x+ut) =x'/x'=1 .而運動空間距離,反向運動時是 x-ut ,同向運動時是 x+ut ,二者是相等的,所以我們有如下結論:
x'/(x-ut)=x'/(x+ut)=x'/x'=1 這不就是靜止嗎?
如果從運動空間的兩個運動是同時的看,一個運動向右,另一個運動向左,都以同樣的快慢速度進行,那麽這個運動主體不就只能是靜止的嗎?這兩個運動速度都是光速能另外嗎?這一邏輯推理對不對?歡迎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