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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上萬元治療,手術四天後死亡 ,大連男子:準備起訴

2024-01-13寵物



寵物貓生病

楊先生將小貓

送到一家動物醫院治療

手術後楊先生發現小貓無法排尿

四天後小貓經搶救無效死亡


楊先生家的小貓

「小貓急性腎病伴隨輸尿管梗阻,腹腔內全都是尿液。」楊先生認為,動物醫院的手術失誤,這才導致小貓無法正常排尿。楊先生準備起訴動物醫院,同時準備找鑒定機構對小貓的死因進行鑒定。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國內鑒定機構無法對動物死亡原因進行鑒定。


市民楊先生家住東港當代藝術小區,他家養了多只寵物貓。 前一段時間,楊先生發現一只貓排尿不正常。 去年12月28日,楊先生將小貓送到了美聯眾合動物醫院(港灣分院)進行治療,動物醫院經過彩超、驗血等一系列檢查,最終確診小貓的病癥為子宮蓄膿,需要手術治療。

楊先生表示,當時動物醫院一再強調這是一個小手術,而他也了解到,這種手術確實比較簡單,於是他同意在這家動物醫院手術。手術後,動物醫院表示手術成功了,當天楊先生將小貓帶回了家。


很快楊先生發現小貓不能排尿,他立即聯系了動物醫院,「對方讓我再觀察一下。」楊先生說,隨後的幾天,他每天帶小貓到動物醫院打點滴消炎,這期間小貓一直無法正常排尿, 楊先生感覺很不正常。


手術四天後小貓死亡

去年12月31日,動物醫院又給小貓進行了一系列檢查,「動物醫院表示小貓有生命危險,需要進行搶救,但結果不好說。」楊先生說,此時他對這家動物醫院已經失去了信心,於是當天他將小貓送到了另外一家動物醫院。

在第二家動物醫院,經過一系列檢查,這家動物醫院表示小貓的腹腔內有積液,並最終確定積液為尿液。診斷結果為急性腎病伴隨輸尿管梗阻、酸中毒、高鉀血癥。經過一番搶救,小貓於今年1月1日淩晨死亡。


第二家動物醫院診斷結果


幾天的時間,為了給小貓治療,楊先生花費近萬元,但仍然沒有救回小貓。 楊先生認為,美聯眾合動物醫院(港灣分院)給小貓手術過程中,出現失誤,導致小貓無法正常排尿,最終造成小貓死亡。 他找到美聯眾合動物醫院(港灣分院),「動物醫院只是對小貓的死一再表示歉意,但對方堅決不承認手術過程中存在過錯。」

楊先生準備到法院起訴,要求動物醫院賠償相關損失,並就小貓的死亡原因申請鑒定。

動物醫院表示手術沒問題

記者聯系了美聯眾合動物醫院(港灣分院)的負責人,對方表示,去年12月28日,楊先生因為小貓排尿不正常,於是帶著小貓到她們這裏治療。經過檢查,確診小貓的病癥為子宮蓄膿,「情況特別嚴重。」 該負責人說,隨後她們給小貓做了手術,「手術成功了,但術後小貓沒在我們醫院住院,楊先生當天直接把小貓帶回家了。」

該負責人表示,楊先生反映小貓不能正常排尿,她們也給小貓做了檢查,發現小貓腹腔存在擴張的情況,也懷疑小貓的腎出現問題。但後來楊先生把小貓送到其他醫院,後來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負責人表示,事後她們與楊先生就此事進行過協商,但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對於楊先生認為她們手術出現失誤,從而導致小貓無法正常排尿,出現腎衰進而死亡的說法,該負責人並不認可。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動物醫院的主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我們手術存在問題,那麽我們肯定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前沒有鑒定機構鑒定動物死因


楊先生準備對小貓的死亡原因進行鑒定,那麽有鑒定機構可以對動物死亡原因進行鑒定嗎?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他表示,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王金海表示,當事人欲透過申請司法鑒定查明小貓的死亡原因,但目前國內對於動物醫療糾紛案件暫無專門的鑒定機構,對於寵物傷殘也沒有明確具體的鑒定和賠償標準。 因此,對於寵物死亡損害結果的發生很難判定過錯。

王金海建議,針對此類情形, 寵物所有者應盡量對診療的全過程進行記錄,如遇動物死亡的情形,應避免立刻做無害化處理。所有者可自主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等有資質的機構申請進行鑒定,為訴訟維權時提供依據。

來源: 半島晨報、39度影片記者 佟亮

編輯: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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