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詹淑真
「免費領養寵物」「30天內貓瘟貓傳腹包治包換」「終身免費護理」「多家寵物合作醫療機構護航」……一些寵物店打出類似的宣傳資訊,讓不少消費者頗為心動。
免費領養並不一定都是騙局。但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免費領養」寵物的背後,往往帶有各種附加條件,如簽訂領養協定、定期充錢到指定商城購買寵物用品。甚至有些商家涉嫌利用「病寵」欺騙消費者,消費者在簽訂捆綁協定後,面臨售後差乃至解約難、維權難等問題。在社交媒體和多個消費平台,可以看到大量的相關投訴。
免費領養,還是貸款買寵物?
「免費領養」似乎正成為寵物消費的熱門模式。
近日,羊城晚報記者實地走訪了位於廣州天河區的一家寵物領養館,門口標語寫著「領養不是終止,服務剛剛開始」。走進店裏,可以看到英短、加菲、美短卷耳、布偶等品種的貓咪,並標有相應的領養價格。
「我們有兩種領養貓咪的模式:一種是按照市場價直接購買;還有一種是領養價,是免費或者較低價格就能領養的,但要簽訂一份領養協定,保證領養人有能力照顧寵物。」店員介紹。領養條件要求:1.領養人滿18周歲 2.芝麻信用分550分以上 3.能夠承擔貓咪日常消耗的生活費。免費領養或者小償領養的貓咪是根據品種每個月的基本開銷定一個生活費(正常是200-600元)。錢從支付寶裏扣,保障計劃是24個月。
店員表示,簽協定的目的是防止轉賣、棄養、虐待等行為。他還提到,店鋪提供售後保障,30天內貓瘟貓傳腹包治包換、15天內貓咪小毛病免費提供藥護、包三針疫苗、終身免費護理、終身免費養護協助等。
「每個月的錢不是買貓分期,而是在商城給買貓糧貓砂等吃用的。」店員解釋,「也是給‘家長們’降低前期購入貓咪的成本,把購買的費用換成飼養的費用。」
也就是說,某些「免費領養」寵物的實質,是把買貓的成本轉移到其他成本上。根據200元—600元一個月的生活費,兩年支出的費用在4800元—14400元。「如果領養人在14天內棄養動物,需要付違約金1500元;如果在14天之後棄養,需要付違約金大概是3000元。」店員說。記者查詢發現,如果消費者直接買貓,小程式上貓的標價為2800元-12800元。因此,有消費者質疑「免費領養」不過是一個幌子,實質上是以分期的方式貸款買寵物。
記者註意到,在廣州乃至全國各地,采取類似方式推出「免費領養」模式的寵物店不在少數。
為什麽商家喜歡用「免費領養」的口號?有業內人士認為,「免費」這個詞本身就會吸引人們的註意,降低了消費者的心理預期和消費預期,讓人們更容易邁出領養寵物的一步。此外,盡管寵物領養本身可能是免費的,但寵物主人需要為寵物購買食物或者其他用品等,也能帶動寵物店相關產品和服務的銷量增加。
「病貓病狗」投訴多
需要指出的是,領養寵物的本意是救助流浪動物,卻成為一些商家賺錢的商業模式。
在「免費領養」之外,領養者與商家簽訂的領養協定,往往因為中斷購買產品、寵物生病、死亡等原因,產生大量糾紛。在「寵物領養」相關話題下,不少使用者發帖提到「免費領養騙局」「貓咪生病」「維權」等內容。
在廣州海珠區江南西路某品牌貓咪領養館領養了一只貓的曾女士,日前跟記者分享了自己的經歷:「2月14日晚把貓帶回家,它就有點生病的樣子,15日一直流鼻涕,16日開始食欲不振。這種現象非常反常,像是貓本身就有問題」。為此,她在17日中午就把貓還給領養館。「誰家健康的小貓帶回家第二天就開始生病?」曾女士提出解除領養協定。此前,在簽訂領養協定時,她透過支付寶的「微分唄」開通了分期協定,如果每月沒有固定還上錢款,就會影響信用。
但店員表示需要賠償違約費才能停止協定,理由是「現在是你自身原因不想養了,你把貓咪扔在我們店裏也是不能解約的,而且貓咪寄養每天會有90元費用,是按天算的。」根據合約,曾女士(乙方)在協定簽訂7天內因個人原因退寵物,需要賠償甲方2500元。
「我是不會賠償的。這是我的錯嗎?」曾女士對此有諸多不解,「難道因為是活體售賣,就能給我不健康的貓咪嗎?」此外,她認為該寵物店的檢查並不正規。回想帶走小貓時的場景,「就是單純的體格檢查,甚至不是醫生,只是飼養員。」
記者查詢發現,在廣州,該品牌連鎖寵物館就有4間分店。在社交媒體上,曾女士分享了自己的經歷。令她意外的是,得知她的經歷後,有9個同樣是在廣州這家品牌不同分店遇到糟心事的領養人向她傾訴了類似的煩惱。其中一個在天河區體育東店領養貓的人告訴她,從2月13日領養貓,到2月22日貓死亡,僅經過9天的時間。
記者註意到,在大眾點評,不少網友質疑該體育東店的衛生環境和寵物的健康狀態。有人直言:「第一次進入一家寵物店如此氣憤的,我沒消費就不討論領養價格問題,但看到這麽多只貓貓的精神狀態以及生存環境,真的很心寒。這些人像是借些‘愛心領養’來圈愛寵人士的錢……」還有人提到,商城裏的產品很貴,價格虛高,還是很少聽到的品牌,質疑該店銷售的是劣質貓糧。
記者根據網上的地址來到這家門店,剛走進店內,就聞到濃重的寵物糞便的味道,有些貓咪看起來精神萎靡,幾只小狗被關在籠子裏,底下有不少未清理的糞便。
難解除的合約成矛盾焦點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發現,免費領養、每月扣費購買商家指定產品、寵物實際購買價虛高、寵物健康等問題,已成為寵物行業糾紛的高發。據公開報道,不少領養人遭遇寵物突然死亡、但還要分期支付領養費的困境。情況各有差異,但難以解除的領養合約成為矛盾的關鍵點。
「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曾女士對記者坦言,自己嘗試了多種辦法維權,但並沒有太多效果。「我向12315投訴了,對方說協商不成功,建議上訴。」曾女士向記者展示的廣州政務回復顯示:江南中消委會收到投訴聯系商家和投訴人協商,經協商,商家反饋店內有提供免費治療方案,不接受無償解決,拒絕和解。調解失敗,終止調解。建議投訴人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曾女士還表示,自己還曾向當地派出所報警,但警察說之前因類似的事情已出警多次。但因為簽了合約,警察也沒辦法解決。
有業內人士表示,活體動物的銷售,在缺乏具體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市場監管部門難以認定商家具有違法行為,其中會有不少商家打「擦邊球」,例如和商家簽的是領養協定,這並不屬於銷售行為,而是贈與行為,這某種程度上就規避了市場監管。
「上訴也不行,因為合約裏約定,要先上訴,得先去仲裁。去哪裏呢?這家店的老板的老家江西贛州。」曾女士十分氣憤,認為協定裏一環套著一環,消費者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和金錢成本才能維權。她簽訂的合約中,確實有一條:「由本協定所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雙方可提請贛江新區國際仲裁院按照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
那麽,如果合約中約定了仲裁條款,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對此,上海秦兵(北京)律師事務所劉馨遠律師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合約裏約定仲裁條款,是可以的。仲裁和訴訟是維權的兩種途徑,選擇仲裁就不能選擇法院訴訟,除非約定仲裁不明或無效。
好訊息是,曾女士日前告訴記者,其已透過扣款平台順利解約。「我找了個律師,請他起草了律師函。整理好相關資料和圖片之後,聯系了微分唄平台。工作人員在了解了具體情況之後,就幫我解約了。」
「免費領養」如何規避風險?
記者註意到,近年來,關於簽訂領養協定的「免費領養」糾紛不斷。為何頻繁出現此類情況?若要簽訂類似條款,消費者應註意哪些問題?
劉馨遠認為,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領養人法律意識不足,警惕性不高,容易被「免費領養」所迷惑, 同時,對於寵物消費市場的法律監管,在懲戒落實上並不是很嚴格,造成監管缺失。
他建議,消費者在決定之前,最好在網絡和媒體上檢視相關案例,分析是否容易產生糾紛以及產生什麽糾紛。此外,在簽訂類似合約條款時,首先要細看全文,尤其是領養規則和發生疾病或死亡等突發事件的處理規則,若感覺超出正常承受範圍,就需要認真考慮是否決定「免費領養」。
如果寵物店以「免費領養」名義,實際卻高價出售病寵,屬於什麽行為?需要承擔什麽責任?對此,劉馨遠表示:「這屬於嚴重的欺詐行為。如果‘免費領養’之前,就屬於病寵,這就相當於重大隱瞞,屬於可撤銷或無效的合約,寵物店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嚴重,還可能觸發刑事責任。」
當消費者遇到不平等的領養合約時,有哪些方式可以解約?業內人士建議,可以先和商家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透過12315平台投訴。若商家行為涉嫌違法,消費者也可以請市場監管部門介入。此外,還可以選擇在媒體或投訴平台上曝光、仲裁或訴訟等方式。
在具體的實踐中,消費者應檢視保障計劃中的解約條款,了解解約的具體條件和流程;如果發現計劃中有任何違反消費者權益的條款或行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協定內容、支付憑證等,並與寵物領養館進行協商,表達解約的意願,並提出合理的申訴要求。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寵物行業標準缺失,缺少監管或成為寵物經濟發展的硬傷。破解寵物消費維權難,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違法違規懲罰力度,透過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力度以及提高消費者認知,可以有效促進寵物行業的規範化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進而推動寵物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編輯:鄔嘉宏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