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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剎住拒收現金歪風

2024-05-23財經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訊息,2024年1月份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對7家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作出經濟處罰,最高罰款金額為5.5萬元。
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很多人實作了「一部手機走天下」。目前,中國移動支付普及率達到86%,居全球第一位,這本是一件便利居民消費、促進經濟發展的好事,但一些經營主體以各種理由強迫消費者按照自己的「土規定」付費,遭到人們詬病。如今,央行「出手」整治這些行為,正當其時。
必須明確,拒收現金是違法行為。人民幣現金是國家法定貨幣,是最基礎、最根本的支付工具。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還要看到,面對重大突發事件時,現金支付在支付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人們忘帶手機或手機沒流量時,現金也是最後的支付工具。可以說,拒收現金的行為既損害了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也剝奪了消費者支付選擇權。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域差異大,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廣泛存在。比如一些老年人,他們並非跟非現金支付方式過不去,而是長期形成了只會使用現金、只相信現金的心理。支付方式多元化是好事,但「兜底」性的傳統金融服務方式不應遭到排斥,這也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包容度。
如今,越來越多的線下經營主體采取線上預約、掃碼點餐等服務模式,客觀上會使得現金使用場景大幅減少。此外,部份商業銀行出於節約成本等考慮,減少現金辦理視窗、ATM機具數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份經營主體收取現金的意願。對於排斥現金交易的現象,能否放任不管?當然不行!倘若人民幣現金不能「暢通無阻」,其法定貨幣地位又如何得以穩固呢?
選擇什麽樣的支付方式,於個人,是自由的選擇;於社會,關系著金融的穩定。我們當然可以用智能電話解決支付等生活問題,但如果把智能電話作為唯一選項,則會誤入歧途。
拒收現金行為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於情不通。央行開出的罰單,意義重大。繼續加強整治工作也好,鼓勵消費者及時舉報也罷,都在彰顯現金支付的必要性。原因在於,在普惠金融的道路上,一個都不能落下。
(中國經濟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