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金融監管總局日前制定了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旨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發展。
計劃明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簡稱融擔基金)發揮體系引領作用,在聚焦支小支農基礎上,加大科技創新再擔保業務規模和風險分擔,引導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為更多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支持。銀行和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選擇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依法合規審貸放貸、提供融資擔保。
根據計劃,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分別按不低於貸款金額的20%、不高於貸款金額的80%分擔風險責任。融擔基金分險比例從20%提高至最高不超過40%。省級再擔保機構分險比例不低於20%。有條件的省級再擔保、擔保機構可提高分險比例,減少市縣級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壓力。
融擔基金再擔保業務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0.5%;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0.3%。鼓勵合作機構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收取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計劃稱,對融擔基金加大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風險分擔所新增的代償,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資金給予一定風險補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成效較好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風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