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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治沙專案開發建設有序推進

2024-06-01財經
5月29日,由中建八局承建的光伏治沙工程中綠電米東光伏專案成功並網。 專案位於新疆烏魯木齊北部米東轄區內,處於準噶爾盆地古爾班通古特沙漠南側邊緣,光伏區占地面積約11.25萬畝,專案全面建成後年發電量達60.9億千瓦時,相當於300萬戶家庭一年的用電量。圖為專案俯瞰圖。 鐘城堡攝(人民視覺)
本報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廖睿靈)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日前印發【關於有序推進光伏治沙專案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推進荒漠化防治與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建設,促進光伏產業和防沙治沙融合發展,因地制宜、科學有序實施光伏治沙專案,支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建設。
在保護好生態的前提下,將光伏開發與傳統治沙相結合,開展光伏治沙專案建設,對於推進生態治理和實作「雙碳」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知】提出,光伏治沙專案場址原則上應在滿足光伏電站建設條件的基礎上,優先利用未經治理的沙化土地。綜合當地氣象、水資源、地質、地形、地貌和植被特征等因素,合理確定場址範圍和建設規模。
光伏治沙專案設計方案應充分考慮當地防風固沙和光伏發電系統高質素執行的需要,根據場址開發條件,最佳化光伏電站總體布置方案、基礎形式和電纜敷設方式。同時,按照「以水定綠」的原則,在光伏電站場區範圍內及其周邊需要治理的區域,因害設防、因地制宜,工程、生物措施相結合,科學制定防沙治沙方案或草原修復方案。光伏方陣用地原則上不改變地表形態,但對於無植被覆蓋和無土壤結皮的區域,確需平場的,要開展生態影響和修復方案評估。在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地區,優先選擇抗寒、抗旱、耐鹽堿的灌木、草種,合理確定林草植被初植密度,適度發展林沙產業、草產業和迴圈經濟。
【通知】明確,光伏治沙電站建設總體上應按照電站與防沙治沙措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運」的原則統籌組織,防沙治沙或草原修復專案開工時間應不晚於光伏電站專案開工時間,光伏電站專案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生態修復專案建設。
運維管理方面,光伏治沙電站執行階段要制定有效的防沙治沙設施管理方案,建立定期巡檢機制,鞏固和提升防沙治沙效果。建立廢物回收利用機制,對於使用過程中出現破損或者達到使用壽命年限的光伏元件等要及時回收,高效處置再利用,防止造成環境汙染。光伏治沙專案應做好生產生活用水及其他水資源的迴圈利用,保障必要的生態用水,持續鞏固防沙治沙成果。在水資源承載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光伏治沙電站專案與生態經濟、景觀旅遊等產業相結合,同步做好相關配套產業規劃和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