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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創始人馮侖發文回應被限高!曾與潘石屹聊起光輝歲月:25歲就賺了上億美金

2024-05-09財經

萬通創始人馮侖5月8日晚間發文回應網傳被限制高消費,稱這是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的小股東以控制的兩個公司的公章擅自操作所致, 該案面臨的被執行事項並不涉及本人的支付義務,本人已透過正常法律程式維護自身權益,並未受到不良影響。

據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萬通創始人馮侖近日被限制高消費,執行法院為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此前,馮侖曾被列為被執行人。2023年3月7日,中國執行資訊網顯示,馮侖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2857.38萬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案號(2023)京04執46號,立案時間為2023年1月13日。

2023年3月7日晚間,馮侖在微博轉發風馬牛社區微博回應自己成被執行人一事:網傳「執行案件」系要求馮侖先生向篤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謂「投資款」引起,但該等款項涉嫌系篤瑕科技有限公司實控人合約詐騙所得,目前該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並在偵查中。

馮侖被限制高消費

5月6日,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向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釋出限制消費令:

本院於2023年05月09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潤漢輝(海口)投資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你單位借款合約糾紛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你單位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馮侖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如你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以向本院提出申請。如你單位因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本院提出申請,獲批準後方可進行。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天眼查顯示,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註冊資本500萬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健康產業投資,實業投資、投資咨詢(不含金融和經濟業務咨詢)與企業管理咨詢,養老養生物業開發等,公司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均為馮侖。

王石曾與潘石屹坦言:25歲就賺了上億美金

據藍鯨財經,2019年11月,潘石屹、馮侖聚首#潘談攝影間# 聊起光輝歲月,解密「萬通六君子散夥實情」。潘石屹、馮侖公開坦言: 咱們真是很年輕的時候就賺了很多錢。1995年前後,咱們平均25、6歲就賺了上億美金。 馮侖直言:我們六人散夥後,我看你們都像看前妻,你們好,我省心,你們不好,我鬧心……

萬通發展官網顯示,1991年。馮侖與潘石屹等「萬通六君子」建立萬通品牌。1993年,成立萬通控股集團。1995年,「萬通六君子」分開創業。 2016年 ,嘉華控股增資31.5億元,成為萬通地產控股股東;同年受讓馮侖持有的萬通控股全部股權後, 馮侖全部結束萬通。 澎湃新聞報道,馮侖被稱為「地產思想家」。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藍鯨財經、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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