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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一家保險公司破產清算,保單還有用嗎?

2024-10-07財經

買保險,為的就是給自己的財產人身多一個保障,但是如果保險公司也破產了,保單還有用嗎?

前段時間, 「中國國內保險業破產清算第一案」登上熱搜。相關機構已經同意「安邦保險集團」和「安邦財險」進入破產程式。自此 安邦破產案成為自6月29日易安財險獲批進入破產重整程式以來,保險業的第二樁破產案例,同時也是 首樁破產清算案。

保險公司破產,對於消費者來說,最大的擔憂虧損自己的保單還有沒有用?

關於這個問題, 首先很明確一點: 國家財政兜底,至今還沒出現過先例。

而且,如果破產公司股東如果也不願意拿錢出來解決,那麽最有 可能拿來救急的錢,就是來自 保險保障基金

所謂的保險保障基金,主要指:保險機構為了有足夠的能力應付可能發生的巨額賠款,從年終結余中所專門提存的後備基金。

保險公司每年從收到的保費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為 保險保障基金。 這個基金專戶儲存於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商業銀行,統籌使用。

作用類似於銀行存款保險,一旦出現難以應付的問題,破產等重大危機,就拿出來進行救濟。

比如這裏面,為了拯救華夏、天安、恒大和信泰人壽等出險公司,勢必消耗了大量的資金。

當然,如果動用這個保險保障基金進行救濟,也不是說消費者一點損失都沒有。

一旦接受了基金的救助,保單持有人可能要承受至少10%的損失。

因為,相關的程式是, 如果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那麽保險保障基金就會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約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濟,但是救濟也有一定的條件:

①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份,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濟;

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份,保險保障基金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份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份,保險保障基金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份金額的80%。

另外,根據2022年修訂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轉讓後的 個人長期人身險保單(分紅、萬能和投連險除外), 基金出資不超過保單利益的90%

當然,也有網友猜測, 以後可能會允許接盤的保險公司更改新接納的保單合約。

目前這個基金賬戶的余額2000多億,但是數據披露:截至2024年3月31日,安邦集團的資產總額為605098.97萬元,負債總額為5719060.87 萬元,凈資產為-5113961.90萬元,且存在多筆到期債務無法清償。

如此看來,要解決安邦應該是夠的,但是也是大出血。

所以, 民間也有猜測,以後可能會允許接盤的保險公司更改新接納的保單合約。

不過再說哈,這是大家的猜測,具體還是要看官方釋出的「保險法」。

但是從保單救濟的相關條款中可以明確一點: 保險, 並不是很多保險從業者口中的「一點風險,影響,損失都沒有」。

結語:

保險公司暴雷,這也是近年來才有的,雖然出現問題以後的處理 都非常妥帖,但是不確定性和風險,也不能忽視。

所以,於普通大眾來說,還是更希望有 相應的政策和機構來保障大家的保單,能夠多方面對老百姓的權益進行保障,這樣才能增加老百姓對保險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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