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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私募業務違規,深圳兆利豐被責令改正,總經理被警示

2024-05-13財經

深圳證監局官網顯示,由於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違規,5月13日,深圳兆利豐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兆利豐)被深圳證監局責令改正,總經理王艷偉被警示。

相關監管資訊顯示,深圳兆利豐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按照相關私募基金合約約定進行投資運作,不公平對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資者,說明公司未履行謹慎勤勉的義務。二是未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三是報送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四是向投資者提供的資訊存在重大遺漏,未按照合約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資訊。五是未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

深圳證監局認為,上述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2號,以下簡稱【私募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依據【私募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兆利豐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王艷偉作為時任的兆利豐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王艷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資訊顯示,深圳兆利豐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4月29日,註冊地位於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香蜜社區香蜜湖北岸,法定代表人為王艷偉。經營範圍包括一般經營專案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服務(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來源:讀創財經

審讀:汪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