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 10月22日,湖北荊門市為響應中央和省委關於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宣布實施中心城區安居服務行動,旨在實作城區工作生活人員居者有其屋。
一、實施購房契稅補貼
居民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其已繳納契稅金額的100%給予補貼。
二、實施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
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優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專科畢業生,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每套房屋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
三、實施非中心城區戶籍家庭購房補貼
非中心城區戶籍家庭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給予4萬元補貼。
四、實施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符合國家政策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4萬元購房補貼。
五、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新購住房一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同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最低15%,普通住宅最高可貸額度70萬元,高端住宅最高可貸額度140萬元;多孩家庭最高可貸額度84萬元;人才可貸額度根據不同類別上浮,最高210萬元;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購房戶,一次性繳存6個月住房公積金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契稅購房補貼、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非中心城區戶籍家庭購房補貼、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可以疊加享受。
七、申請領取購房補貼的購房人
應完成商品房買賣合約網簽備案,並取得不動產契稅完稅憑證。人社、住建等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最佳化購房補貼受理稽核程式,縮短審批時間,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查詢稽核工作。財政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購房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補貼物件銀行賬戶。
本通知自釋出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原有房地產政策未到期的,按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