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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商行配債行為或生變

2024-03-16三農

本報記者 郭建杭 北京報道

今年以來30年期國債再度成為市場焦點,而大量買入30年期國債的農商行也因此「出圈」。

3月7日,有市場公開訊息稱,央行將調研農商行參與債券投資業務。隨後,市場止盈情緒升溫,債市收益率大幅回呼至2.3%。3月8日,有訊息稱央行此次調研農商行的目的在於防範個別券種持倉過於集中可能引發風險的說法不屬實,債市收益率小幅修復。

某農商行金融交易部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了央行調研農商行債券配置情況的訊息,但調研目的並非市場所傳。該人士表示:「農商行因配置債券而‘出圈’並非益事 ,農商行的主責主業是堅守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的定位。」

該農商行金融市場部人士進一步表示,由於農商行當下的負債成本率較高,無法支撐其大規模參與債券市場。同時,由於農商行具有區域化特征,加之服務本地實體企業的主業定位,因此當農商行的資金過度追逐市場時會引發監管糾偏。

配置倒掛,價格交易為主

近日,10年期、30年期國債收益率略有調整。

Wind數據顯示,3月12日,10年期國債收益率和30年期國債收益率分別為2.35%和2.54%。對比農商行負債端成本,長期國債收益率仍接近倒掛。

信堡投研創始人裴武告訴記者:「從銀行計息負債成本率這一指標來看,銀行的成本、特別是城農商行的成本預期在230BP(2.3%)以上,資金實力更弱的銀行在250BP(2.5%)以上。對比這一成本價格來看當下10年期國債收益率,已經接近倒掛了。」

在農村金融機構中,上市農商行的計息負債成本率處於較好水平。因此從上市農商行的計息負債成本率上,或可一窺農商行普遍的負債成本水平。

根據中郵證券研究所2024年2月的研報,「2021年上半年到2023年上半年,各類別上市銀行的計息負債成本率出現一定分化。城商行和農商行的計息負債成本率整體呈現小幅下行,分別由2021年上半年的2.4841%、2.2980%回落至2023年上半年的2.3735%、2.1917%(以上數據是各類別上市銀行計息負債成本率的平均值,與上市公司計息負債成本率走勢基本一致)。」

裴武向記者指出:「農商行後續新增存款成本較高,基本都超過2.3%,甚至達到2.5%水平,這也就決定了邊際後續資金。至少目前在農商行層面,如果權衡增量資金成本收益,繼續配國債的空間不大。」

在農商行不具備配置長期國債能力的前提下,有觀點認為,農商行大量買入國債的「投機氛圍加大」。裴武進一步分析稱:「由於債券市場活躍,加上從交易線來看趨勢有利,因此銀行買入國債應該是交易盤為主。」

業內人士公開指出,近期的央行調研是審視農村金融機構的債券投資,部份原因是擔憂其過於熱衷債券投機交易,而影響向實體經濟投放貸款。

目前短期來看,超長期利率債仍占據農商行債券配置中較大比例。

華創證券在3月10日的報告中指出:「2月以來,農商行透過凈買入7—10年期國債和20—30年期國債增厚收益,3月初在‘寬信用’和金融監管的擾動下,農商行交易快進快出,超長期特別國債發行預期對30年國債擾動更甚,農商行止盈不明顯。」根據該報告中的交易變化顯示,截至3月8日,10年期以上國債以農商行為主要買入力量,保險、券商繼續減持, 30年期國債收益率大幅下行6BP左右。

目前,從農商行從業人士到業內專家都達成一個共識,即對於央行調研後是否會出台監管細則以及是否會提升監管力度的關註度較高。

華創證券指出,在農商行主要二級凈買入的品種內,同業存單、1年國債的農商行凈買入比重大,但交易內容不強,或不是重點整改品種;1年政金債、1—3年國債占比不大,影響或較為有限;7—10年國債、20—30年國債農商行占比自2月才開始上行,影響相對可控,但需要註意3月首周農商行在長端的機構持倉占比進一步提高,且品種交易內容較強,關註後續監管具體要求。

某農商行從業人士告訴記者,在長端交易品種上關註是否會有監管指導落地。

南海農商金融市場事業部研究員曾璟表示:「當前希望利率透過本次調研快速調整的難度較大,後續可以關註調研後的監管力度是否會提升。利率債市場短期內還是得關註後續監管,可能會有一些細則出台,再關註監管的力度;但是從長期反饋來看的話,還是得關註基本面的變化。」

堅守主業

隨著監管的關註,以及債券利率的變化,部份農商行對於債券的配置策略也已經出現松動。

對於農商行未來在金融市場上的配置策略,一位中部省份農商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告訴記者:「我們認為,農商行配置利率債應以防守策略為主,超長期國債市場已經突破前低 ,現在是低位,一旦買入極有可能套牢。」同時,對方還告訴記者,其所在農商行目前在債券方面的短期配置以同業存單和年內國債為主。

對於未來農商行的債券配置趨勢,裴武認為:「利率回呼會吸引投機盤做波段,應該還會有機構進入。但是,如果有監管指導預期,部份農商行可能會謹慎些。」

記者了解到,由於農商行相較於其他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競爭力弱,銀行之間持續分化,春節後農村金融機構或因信貸投放競爭劣勢,資金的配置壓力較大而「被動買債」。但未來農村金融機構及中小行是否會持續處於配債較積極的狀態,一方面受監管對農村金融機構配債交易的監管要求細則是否會出台的影響,另一方面則受貸款是否如預期增速的影響。

眾所周知,農商行作為地方法人商業銀行,既承擔部份政策性職能,也出於自身經營原因開展市場化營運,對於農商行的市場定位是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主力軍。

目前部份觀點認為,農商行做債是偏離主業,應該透過政策限制農商行的債券交易,特別是利率債高頻交易。

但對於金融市場業務在農商行內的定位,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財務資金部歐陽維海在2023年10月曾撰文指出:「資金業務作為農商銀行業務的重要組成部份,相較於大型銀行金融市場部,其職能更加豐富:堅守支農支小市場定位,以服務存貸主業為前提,優先滿足客戶信貸需求,與主業聯通,共生共榮;以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為核心,靈活調整期限結構與風險敞口,平衡好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以穩定營運收益為目標,透過專業化營運平衡風險與收益,為穩定經營指標提供堅實基礎」。

事實上,債券市場對於金融機構開放,農村金融機構在該業務上進行傾斜合法合規,此外,結合各個省份的省聯社改制的背景下,農村金融機構的金融市場業務未來在省級農商銀行的架構下可以開展的空間增加,長期來看該業務仍具有正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