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6月7日電 7日,力鼎光電及公司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因未及時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專案的原因及後續計劃措施,且未就募投專案延期及時履行決策程式。
上交所指出,經查明,2024年4月16日,力鼎光電披露公告稱,受近年宏觀市場環境變化影響,為降低募集資金投資風險,公司嚴格控制募集資金投資進度,擬將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光學鏡頭智能制造專案」的建設期延期至2025年12月。上述專案原定於2023年8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計劃投入募集資金約2.98億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已投入募集資金金額僅1.6億元,但公司遲至2024年4月13日才召開董事會審議募投專案延期相關事項。
上交所認為,力鼎光電未及時披露未按期完成募投專案的原因及後續計劃措施,且未就募投專案延期及時履行決策程式,可能影響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時任董秘吳泓越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其所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 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廈門力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吳泓越予以監管警示。
公司官網資訊顯示,力鼎光電成立於2002年9月,公司產品覆蓋微光夜視、紅外光學、電腦視覺、視訊會議、智能家居、無人機、運動DV、車載電子、TOF、投影光學、AR/VR、觀瞄光學和安防監控等領域,同時也在流式細胞分析儀、生化分析儀、廣域嬰幼兒眼底相機、免散瞳眼底、霧視屏、醫療頭燈等生命科學和醫療健康新的領域不斷有光學產品量產。另外也在激光雷達、機器人、激光照明、激光精密測量和高功率激光器件等激光高精密光學領域有產品不斷量產。
業績方面,力鼎光電2024年第一季度實作營業收入1.45億元,同比增長10.8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430.32萬元,同比增長14.4%。
二級市場上,力鼎光電7日收漲2.11%報15.48元,總市值63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