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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有人不相信70年代有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可以開一元錢?

2024-07-16三農

對於老一輩的中國人來說,「工分」曾經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分數」,這代表著他們的勞動能力、勞動收入,工分的多少直接決定了他們的收入水平。

工分是新中國成立後農業生產合作社、人民公社計算社員勞動報酬的單位,曾經是農村裏使用頻率最高的詞,現在還有很多人對「工分」年代記憶猶新。有人曾回憶稱,當時大家勞動一天只能掙到幾毛錢,甚至是幾分錢,因而當有人提出,自己所在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可以開出一元錢時,大部份人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相信」。

一天一元錢,意味著收入跟當時的工人差不多高了,那麽,上世紀70年代,真的有生產隊一個勞動日開出一元錢的報酬嗎?

· 難以忘記的「工分」年代

在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探索時,曾進行過人民公社的建設,當時,社員取得勞動報酬的依據就是「工分」,工分的多少決定了社員可以獲得多少報酬。

按照當時的相關規定,一個勞動日滿工分為10個工分,但不是每個社員出勤一天都能拿到10個工分的——實際上,能夠拿到10個工分的社員寥寥無幾。因為只有年富力強的勞動能手才能被評定為底分10分的「足工」,這些人不僅力氣大,幹活也熟練,不管是插秧、割稻子還是幹其他農活效率都比別人高,甚至一個人可以頂2個人使用。

而一般的男性勞動力,則只能拿到8-9個工分的底分,年紀偏大的老人或者婦女則只能拿到5-6個工分的底分,當然,有一些婦女的勞動能力也很強,但就算是這樣,這些婦女也只能拿到最多7個工分的底分。

此外,因為當時學生的學業並不是很重,學生放假時也會幫家裏幹一些農活,這些學生出勤時也能夠拿到工分,不過一般只有2-3個工分。

那麽工分是怎麽評定的呢?一般而言,是由生產隊在年初的時候集體評議的,年初的時候,生產隊會集體開一個會,對每個人出勤一天應該拿多少工分進行集體評議,接下來的一年,這就是隊員結算勞動報酬的依據了。

此外,有資料顯示,一些公社還曾實行過工分的「自報公議」制度,即社員先自己評定自己應該拿到的工分,再由集體評議決定最終的工分,而且,這種評議有可能幾天評一次,有可能一個月評一次,在一些極端的生產隊裏,甚至一天就要評一次。可因為這種評議方法不僅浪費時間,還很容易在社員之間制造矛盾,因而,沒過多久,這種評議方法就被放棄了,大部份生產隊還是每年評議一次。

每個生產隊都會有一個專門的記分員,他們會根據社員上工的時間、有沒有遲到早退,或者中途有事等情況來給每個社員記分,如果遇到要給社員扣分的情況,那麽到底要扣多少分也要集體商量決定。如果在農忙時刻,大家加班出工,記分員自然也要把工分給社員加上。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殊的記工分方式,比如農家的欄糞等挑到集體土地上使用,就可以按量折算工分;比如包幹計分,就是將一定的生產任務包給社員完成,如何完成任務和分配工分則由承包任務的幾個社員自行決定。還有就是補貼計分、誤工計分等,即社員承擔了其他的工作任務,比如民辦教師、赤腳醫生或者被抽調去修水庫等,都可以被另計工分。

到了年底,公社會按照每個人的工分來進行分紅,一般而言,在會計核算好一年的收入、每個工分值多少錢之後,就會按照每個人的總工分制進行結算和分配了。

不少老人回憶稱,當時一個勞動日如果按10個工分算,那麽一天就是2-3角錢的收入,而效益好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則可以折算為5-6角錢。

甚至有網友表示,在上世紀70年代時,一個棒勞力一天能夠掙到1元錢左右,一個月就能掙大約30元錢,這話一出,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議」,他們認為當時的1元錢價值還是很大的,一個農民一天根本不可能掙到一塊錢。

· 一元錢的巨大價值

有網友反駁稱,在上世紀70年代,中國農村還是很貧窮的,且不說一個工分到底能值多少錢,實際上大部份社員在年底根本拿不到分紅。因為在年終結算分紅之前,要先扣掉每個社員這一年吃飯口糧的錢,在一些貧窮的生產隊裏,口糧都不夠吃,年底根本拿不到分紅。

比如,在福建省的某個生產隊裏,「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單身漢年底都拿不到分紅,更別說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了,他們一年下來還要倒欠集體的錢。

那麽,當時的農民真的不可能1天掙到1塊錢嗎?

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知道,那個年代的1元錢是一個什麽概念。現在的我們看來,一塊錢已經是「掉在地上都懶得撿」的程度了,但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1塊錢還是很值錢的。

媒體報道顯示,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一個人一個月能掙100塊錢以上,已經屬於高收入了。上海的一個青年工人在學徒三年期間只能拿到17.84-21.84元/月的薪金,滿師後才能拿到每月36元的薪金,另外還有5元的獎金。

而且當時,上海裏弄生產組的計時薪金也只有0.7-0.9元/天,星期天還沒有薪金,也就是說,當時上海的一個工人的薪金每天也只有一塊多錢,甚至還不到1塊錢。

相對而言,當時的物價也比較便宜,一只大餅只要三四分錢,油條則是4分錢一根,吃一碗菜湯面則是1角5分錢。

米面油的價格也比較低,比如,當時的大米價格大約為每斤1角5分,鹽也是每斤0.15元。如果要吃零食,那麽赤豆棒冰的價格是4分錢/支,水果糖是1分/顆,當然,那時的人們還可以選擇花3分錢買一包鹽津棗吃。

所以,在那個時候,一塊錢還是可以買很多東西的,這麽看起來,如果農民出工一天就可以掙一塊錢,確實已經很多了,那麽,那個時候的農民,可以掙到這麽多錢嗎?

· 確實這樣的生產隊

不可否認的是,當時大部份生產隊一個勞動日的分紅確實很低。比如,根據【今日建德】的報道,當時建德荷花村的兩個生產隊到年底核算時,一個勞動日折合人民幣大約0.7元左右,而當時隔壁效益比較差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只能「折兩三毛錢」。而且,確實,在減去預發的口糧錢之後,好幾戶人家不僅領不到現金,還會虧空幾十元。

更重要的是,我們要記得,一個勞動日的滿分是10工分,只有滿工分才能獲得0.7元左右的收入,大部份社員出勤一天是沒有10工分的,可能只有八九分,甚至是五六分,這樣一來,一個勞動日的收入還要「打個八折」甚至是「打個對折」,一天可能只有四五角的收入。

這麽看起來,一天掙1元錢,確實是很困難的。不過,資料顯示,在上世紀70年代,確實有一些公社的收入很高,生產隊之間的收入差距用「天壤之別」來形容也不為過。

而那些掙得多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折合人民幣確實能拿到超過1元的收入,當然這是建立在「田間副業」的基礎上的。比如,上世紀70年代,浙江省的石塔大隊就能拿到那麽高的收入。

資料顯示,石塔大隊共有3400多人,分布在35個生產隊之中,其中第27生產隊裏年輕人多、外出搞副業的也很多,收入也就很高。

據稱,第27生產隊的年輕人幹農活的技術高超,而且勤勞肯幹,他們不僅插秧行雲流水、快速高效,還在大路邊鋪設試驗田,就20多個水稻品種進行「產量實驗」,希望選出產量最高的水稻進行種植。

為了提升生產效率,第27生產隊還引進了當時先進的抽水機、機動打稻機等機械器材,比人力打稻的效率高出許多,也讓整個生產隊的勞動日值水漲船高。

不僅如此,生產隊裏的年輕人在農閑時還外出搞副業,婦女、老人則會編制草帽或是加工蜜棗、南棗來增加隊裏的收入,在集體的努力下,第27生產隊的勞動日值在1978年時就超過1元錢,也就是說,大家出工一天最多可以拿到1塊多的收入。

此外,在龍山鎮鳳浦嶴村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值也可以達到1塊錢,這同樣也是隊裏社員齊心協力、大家還一起幹副業所得到的結果。

簡單而言,確實在上世紀70年代,有的生產隊一個勞動日可以開出一元錢的報酬,但那屬於少數,也不是單純依靠種地可以達成的,大多數生產隊中,一個勞動日值只有幾角錢,很多農民忙活一天,也掙不到多少錢,生活質素也很低,這可能也是很多人不相信「一個勞動日可以開出一元錢」的原因吧。

參考資料:

「工分」年代

記工分——鄉村記憶之五十八

回憶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薪金與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