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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可按樓棟申辦商品房預售特許

2024-03-24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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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半島都市報社3月21日訊息,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釋出【關於印發青島市2024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政策的通知】,旨在促進青島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化解房企風險。

政策包括:一、最佳化開發用地土地規劃政策。結合區 (市)商品房庫存、去化及土地市場需求等情況,合理把控供地規模、結構和節奏。鼓勵國有平台公司與央企合作,發揮雙方優勢,降低平台公司拿地資金壓力。根據市場需求,可適度延長出讓公告時間、競買保證金可按不低於起拍價的20%繳納。支持出讓價款分期繳納,自出讓合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須繳納出讓價款50% (含定金)的首付款,余款可按合約約定分期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1年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計算),分期繳納出讓價款的須按合約約定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二、滿足房企合理融資需求。按照 【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要求,定期向金融機構推播房地產專案,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引導商業銀行落實 【關於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性物業貸款業務。

三、拓寬商品房保障房轉化通道。 鼓勵各區 (市)透過回購、收轉新建商品房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 。重點低效片區 (園區)內土地規劃為住宅的,土地出讓時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統一調整為10%。已列入搬遷計劃的老城區搬遷企業和搬遷片區、已單獨確定補償政策的特定片區等專案土地,按原收儲補償政策實施補償的,核算土地收儲補償時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按規定政策執行。市北區、李滄區因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調整相應增加的土地凈收益,由市財政局根據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對片區 (園區)配套建設進度和資金投入核定意見,分期撥付所在區政府,統籌用於片區 (園區)開發建設,優先用於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按規定不需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按原政策執行。經市、區兩級配售 (含面向1套房人才配售)後的剩余人才住房房源,可申請轉化為商品房。

四、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積極支持專業化住房租賃經營主體批次收購存量房源用作租賃住房。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專項用於租賃住房建設、購買和經營。加快推進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試點工作,支持試點實施主體探索與區 (市)平台公司采取合作、委托等方式共同開展收購工作,加快提升試點工作成效。

五、提高預售資金精細化管理水平。允許信用等級高、有擔保能力的房地產企業使用銀行保函代替監管資金,提高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的使用效率。引導企業註重信用建設,根據企業信用情況適當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實行預售資金差異性監管。允許因特殊情況出現延期交付風險的專案應急使用預售資金。

六、鼓勵盤活存量商辦類用房。 引導國有資本、社會資本等利用存量商辦類用房發展養老 、普惠托育服務業、配套幼稚園、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公共服務設施等。對改建商業、辦公等用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專案,執行用水、用電、用氣、用暖民用價格標準。

七、改進預售特許辦理流程。在建房地產專案申請預售特許時, 預售部份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即可按樓棟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特許。

八、推動房地產企業轉型升級。引導房地產企業由購地開發投資為主轉為購地開發和購地開發與建設改造投資並重。支持房企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 「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 「三大工程」。以 「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為核心指標,研究制定政策制度、技術標準,推進示範專案建設,落實好房子建設要求,打造一批標桿示範專案。

據中指研究院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青島新房住宅剩余可售庫存約144540套,環比減少23749套,可售面積約1764.44萬平方米,環比減少232.29萬平方米,去化周期約25.49個月。庫存仍居高位,但是環比絕對值有所減少,同時主城區李滄、嶗山、高新區等去化周期相對較低,熱門地段需求保持活力。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專題部署會要求,1月31日,青島市透過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已梳理出第一批房地產專案「白名單」84個,融資需求約250.2億元、涉及19家融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