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和四川率先嘗試了水資源承包制度,這一制度將國有水庫承包給個人,要求農民在灌溉農田時支付一定的水費。
如黑龍江通河金河村和四川綿陽市的農村,農民們發現他們必須為每畝農田的灌溉支付高達600元的水費,而在以前他們只需要出200至300元的水資源費。
眼看如此天價水費實在用不起,千畝良田淪為「燙手山芋,澆也不是,不澆也不是。
一些農民找到當地水利局,但被告知水庫已經被承包給個人。
農民試圖與承包方溝通,但往往無果。
承包方在定價上擁有絕對的權力,而農民則缺乏議價能力。
這樣的收費標準,可以說將會嚴重影響農民的收入。
根據報道,農民每種植一畝稻谷的收益僅為1000元左右,光水費就600元,那還有種子費,肥料費,地膜費等支出,搞不好一年到頭農民種地不但收不會成本,還會入不敷出血虧,將會嚴重打擊了農民的種植積極性。
這使得當地農民感到困惑和不安,種糧的前景何在?是否將來連呼吸空氣也要收費?
水是自然資源,水厙是國家修的,憑什麽承包給個人,憑什麽承包人收錢?
我們來換個思路,糧食生產事關國家稅賦和安全所以歷朝歷代官府也會興修水利,農民可以無償使用山川河流裏的水。
而新中國成立以後,人民當家作主,所有的資產都屬於人民共同擁有,水庫是當地政府和人民出工出力修建的,仍然是無償提供給農民使用。
現在水庫承包給個人向農民收費,農民用不起水只能被迫不再種地,國家收不到稅收,收不到糧食,這算不算動搖國本?
這種制度根本無利於農業發展和農民利益,資本只會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真的該叫停了。
政府和相關部門需要認真反思水資源承包制度的實施效果和影響,尋求探索更加合理、公平糊可持續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和農民利益的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