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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馬鞍山: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85萬元

2024-06-07三農

據馬鞍山釋出6月5日訊息,6月4日,馬鞍山市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釋出【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提高購房補貼標準,實施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同城換購住房退稅政策,支持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支持企業購買商品住房進行周轉等10項措施。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適用範圍為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含山縣、和縣、當塗縣、鄭蒲港新區可參照執行。

購房補貼單套最高5萬元,人才購買首套房最高補貼100萬元

根據【通知】,馬鞍山提高購房補貼標準分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公寓,下同)補貼政策和購買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購房補貼政策。

2024年6月5日(含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凡在馬鞍山市市區(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商品住房合約價款(不含車庫、車位、儲藏室等附屬設施)1%的購房補貼;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家庭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商品住房合約價款1.5%的購房補貼;新市民、進城農民、城市公共服務人員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商品住房合約價款2%的購房補貼;對售出原市域範圍內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或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年內售出原市域範圍內自有住房的購房人,給予商品住房合約價款2%的購房補貼。以上補貼標準按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該補貼政策不與剛性和改善型購房1%補貼政策疊加享受,但可與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疊加享受。

凡在馬鞍山市市區(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購買二手住房的購房人,購房補貼仍按照【關於繼續延長剛性和改善型住房交易購房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馬住建〔2023〕142號)檔執行,有效期同步延長至2025年6月4日。

對入選「龍馬」「駿馬」「驥馬」工程人才,在馬鞍山市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別給予博士生以上30萬-100萬元,碩士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技師、市級技術能手11萬元,本科生、高級工8萬元,專科生5萬元的購房補貼,按照4:3:3比例分三年發放。具體實施細則按照【關於印發〈馬鞍山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的通知】(馬住建〔2023〕51號)檔執行。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條實施時間與【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時間一致。

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85萬元

在加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馬鞍山最佳化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在購房所在地的縣、區名下無成套住房、名下擁有的商品住房無房貸或已結清相應房貸,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合理滿足剛性和改善性購房信貸需求。

嚴格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按程式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嚴格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

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不低於2.775%和3.325%。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與商業貸款保持一致。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7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85萬元、單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65萬元。入選馬鞍山市「龍馬」、「駿馬」人才的、2020年以後被馬鞍山市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的全日制專科以上畢業生無論單方或雙方繳存,可貸最高額度為75萬元。購買一星級綠色建築,最高上浮10%;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最高上浮20%。

最佳化公積金使用流程。在全國範圍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馬鞍山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推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

鼓勵企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為職工宿舍,給予1%的購房補貼

支持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聯合開展「幫賣式」以舊換新活動,開辟綠色通道加快存量房交易合約網簽備案和產權轉移登記辦理效率。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直接收購意向購房人名下房產。拓寬收購舊房後流通路徑,屬地政府可選擇性回購部份舊房,可用於引進人才臨時居住、回遷安置房或滿足其他住房保障需求。

鼓勵用人用工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為職工宿舍,為新就業創業人員提供住房周轉。對以企業名義在馬鞍山市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辦理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的,給予企業商品住房合約價款1%的購房補貼。

馬鞍山明確,堅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購、職住平衡、分類保障,有序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重點保障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體。 保障性住房專案原則上實行現房銷售

同時,馬鞍山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備案,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綜合研判自行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備案價格。支持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科學調整備案價格,自檔印發之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單棟樓已備案但未銷售的,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調整,超過6個月再次申報該棟樓價格備案的,備案價格下調振幅不超過3%,一年內不超過6%。備案價格調整一年不超過1次。

支持企業推出特價房源,對於商品住宅單棟樓去化70%及以上且該樓棟近3個月未銷售的(以合約備案數據為準),企業可申請將該棟樓的剩余住宅作為特價房源。企業推出特價房源的,由市產權處根據合約備案情況稽核專案單樓棟去化率及近3個月銷售情況,對符合要求的專案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可對網簽合約價格下限進行調整,申請下調振幅不超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