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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龔明華:保險助力農業強國建設的挑戰與對策

2024-03-21三農

作者|龔明華「中國保險學會黨委副書記、副會長」

文章|【中國金融】2024年第6期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宏偉目標。農業強國具有供給保障強、科技裝備強、經營體系強、產業韌性強、競爭能力強的共同特征。基於中國人口基數大、人均耕地少、生產規模小的基本國情農情,實作從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的轉變,可謂任重而道遠。保險作為分散、轉移和管理農業風險的市場化金融工具,作為政府農業支持政策的有效載體,在助力農業強國建設方面發揮著「助推器」和「催化劑」的作用。

保險助力農業強國建設的國內外實踐

發展農業保險並對農業保險提供財政補貼和再保險支持,是世界農業強國在世貿組織「綠箱」政策框架下,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和風險、提升農業國際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美國農業保險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商業保險公司承保,政府提供保費補貼和再保險支持,聯邦農作物公司與商業再保險公司共同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其農業保險補貼品種達130種之多。加拿大采用政府經營模式,公營部門經營農業保險,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共同管理農業保險和發放補貼,還分別設立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再保險基金,開展農業保險再保險業務。日本由設在市町村的農業共濟組合向農戶提供農業保險服務,政府給予保費和經營費用補貼,合作性質的都道府縣農業共濟組合及中央政府合作提供農業保險再保險支持。

中國是全球農業保險第一大國。保險機構在服務農業農村發展、助推中國從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保險助力農業供給保障。 保險機構提供成本保險、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等多種產品和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推出高標準農田工程質素潛在缺陷保險和高標準農田財產綜合保險,采用「工程質素+管護服務」模式,對因潛在質素缺陷導致的農田和設施損壞實行經濟補償和建後管護。提供制種保險,分散制種環節的災害風險,保護新種子知識產權,為種業這一農業「芯片」提供風險保障。透過「保險+期貨」方式,對沖和分散農業風險,實作農戶、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三方共贏,確保農產品穩產保供。

二是保險促進農業科技發展。 保險機構開展農機器材保險服務,推廣農業傳感器、人工智能、農業機器人套用,推動農業裝備智能化發展。開發農村科技專案研發費用損失險,為農業科技公司農機研發提供風險保障。推出一攬子綜合險服務,為農機大棚等農業生產設施和器材提供保險服務。提供「保險+信貸」的保單質押融資服務,為農業科技裝備升級提供融資支持,提升農業裝備水平糊農業勞動生產率。

三是保險培育農業經營體系。 保險機構提供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多種產品,創新收入保險、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及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廣「保險+訂單農業」模式,聯通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環節各主體,促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穩步發展。提供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緩釋土地流轉過程中的違約風險,保障土地流轉交易正常進行。

四是保險增強農業產業韌性。 保險機構發揮融資增信功能,促進農業產業鏈上中下遊有序銜接,推動農業全產業鏈建設,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圍繞降低農業生產碳排放強度、提高林業固碳增匯能力、最佳化農村環境和治理,開發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森林保險、林業碳匯保險、無害化處理聯動養殖保險,促進農業面源汙染治理、畜禽無害化處理和森林草原保護,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綠色發展。

五是保險提升農業競爭力。 保險機構構建多層次、多種類的保險產品體系,加強農業風險減量管理,提高農業抵禦風險能力。發揮融資增信功能,降低農業生產要素成本,推動形成農產品價格優勢。提供地方特色優質農產品保險,助力發展高產值農業和高附加值農業。向農業龍頭企業提供一攬子保險產品和全生命周期風險管理服務,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最佳化風險管理、提升市場競爭力。

保險助力農業強國建設的著力點

提高農業保險覆蓋廣度。 樹立大食物觀,著力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大力發展農漁副牧業保險,涵蓋主要糧食作物、糧油糖肉蛋奶魚果菜茶等大宗農產品、地方優勢產品和專屬產品,滿足人民群眾對食物多元化、品質化和營養化的需求。豐富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品種,擴大風險保障覆蓋範圍,推動保險服務從保成本向保產值、保價格、保收入全面升級。發展漁業保險,創新氣象指數保險、水產品種苗保險、水產品價格保險、水產品收入保險,增強漁業抗風險能力。

拓展農業保險覆蓋深度。 根據農業強國建設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客觀需要,透過將政策基本險與商業險和附加險有機組合,把風險保障範圍拓展至農業全產業鏈,覆蓋研發、生產、加工、儲運、品牌、消費、服務各環節,提供農業全產業鏈風險保障,實作由「小農險」向「大農險」的根本轉變。活用「農業保險+期貨+信貸+擔保」等雙邊或多邊融合機制,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園、特色農業產業集群和鄉村特色品牌。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新型主體多采用規模化、集約化的生產經營方式,伴生風險復雜,風險保障需求多樣。應契合新型主體特點,開發「多險合一」的全鏈條保險以及農業生產托管全流程一攬子保險,厘定新型主體保險產品的分階段賠付系數和免賠比例,提高其整體風險保障水平。可借鑒美國設立基本單元、可選單元、企業單元和全農場單元四類保險單元的做法,創新多層次保險產品,提升服務靈活性,滿足新型主體對產量風險、價格風險、收入風險保障的多元化需求。

創新農業保險服務渠道和手段。 加強保險機構與其他機構在農村金融領域的協同配合,完善農業農村領域金融服務。創新「保險+期貨」和場外期權產品,作為對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的有益補充。促進農業保險與涉農信貸有效銜接,滿足農業經營主體融通資金和風險保障需求。推進科技與保險融合發展以及保險機構數碼化轉型,建設線上線下一體執行、無縫銜接的保險服務體系,充分運用新技術手段解決農業保險產品設計、定價、承保、理賠以及風險減量管理各環節的難點和痛點問題。

保險助力農業強國建設面臨的挑戰

一是整體設計和統籌規劃缺乏。 農業保險立法存在不足,現行的【農業保險條例】缺乏上位法支撐,且內容已不能完全適應農業強國建設需要。涵蓋農業保險領域制度體系、政策體系、險種體系、服務體系和補貼體系等內容的整體框架設計缺失。農業保險管理體系龐雜,既涉及中央政府多個部門,也與省、市、縣等多層級地方政府相關,相互職責邊界不清,協調成本較高,運作效率偏低。農業保險市場準入和結束機制尚不健全。

二是農業保險服務有待完善。 保險覆蓋率不高,尚有約73.7%的農業保險標的未被納入保險保障範圍。風險保障水平偏低,賠付金額只相當於實際損失的三分之一左右。產品多屬成本類保險,需向保產量、保價格和保收入產品轉型。產品定價基本沿用「一省一費」的粗放模式,存在基差風險,難以做到與實際承擔風險的合理匹配。承包、理賠及經營各環節都存在成本偏高問題,影響農業保險整體效益。存在「補貼式」平均理賠現象,實際賠付概率高,畝均賠付金額低。

三是財稅政策支持和配套設施建設不足。 對農業保險的財稅政策支持範圍和力度還不能適應農業強國建設的需要。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只限於補貼三大糧食作物、特色農產品等部份險種的保費。財政補貼資金的結算效率有待提高。尚未聯通中央、省、市、縣等不同層級,以及同一層級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居民等不同主體,急需建設多層次、廣覆蓋的農業保險共享數據庫和綜合資訊服務平台。農業保險區劃工作仍需大力推進。

四是巨災風險分散轉化困難。 農業風險具有系統性和傳染性,其賠付率變異系數約是普通財險的10倍。由於地域遼闊、環境復雜、氣候多變,中國是全球遭受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農業保險由單純服務生產環節向服務農業產業鏈的轉變,更會加劇系統性風險的集聚、傳遞和擴散。中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亟待健全。保險機構計提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限。國內外再保險公司承保能力不穩定,對價格保險、地方特色保險等承保意願不強。巨災風險基金還未設立,巨災風險兜底機制缺失。

保險助力農業強國建設的對策

最佳化農業保險政策支持體系。 充分利用世貿組織規則空間,將農業直接補貼轉變為農業保險補貼。加大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支持力度,按照東中西部、產糧區和非產糧區劃分實行差異化補貼,參照國際慣例同時實行農業保險保費以及管理費和再保險補貼。增加保費補貼品種,將漁業保險、地方特色農作物保險、特色養殖產品保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構建完整的「大宗農產品+地方優勢特色品種」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體系。在經濟增速放緩以及地方土地出讓收入減少的背景下,增加中央財政在政府補貼中所占比例,降低或取消地方政府特別是市、縣級財政補貼比例。對於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與承保機構據實結算。

建立健全農業保險營運保障體系。 推進農業保險領域立法工作,完善農業保險組織管理和制度體系,加強農業保險領域重要政策溝通協調。實施涵蓋災害分析、保險業務分析、分區定價方案、防範對策分析等內容的農業保險區劃,把握農業自然災害的區域差異,厘定不同風險區域的費率,並為對不同險種、不同經營主體和不同保障水平實行差異化財政補貼創造條件。采集分散在各部門、各地區、各市場主體的農作物、產量、損失、氣象、土壤、土地確權數據、流轉數據、遙感和管理等農業保險數據和資訊,統一數據標準,建立可共享的行業數據庫和資訊平台,有效破解資訊分割和數據壁壘難題。

完善農業保險直保和再保險體系。 推進物化成本保險向完全成本、產值保險、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轉化,建立健全農業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圍繞服務農業產業鏈,將保險保障範圍從生產環節延伸至加工、流通、儲存和銷售各環節。適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需要,提供一攬子綜合性農業保險服務。積極建立多層次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實作直保公司巨災風險準備金、農業保險再保險、政府巨災風險基金有機銜接。允許保險機構稅前足額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中央和省級政府分別按當年農業增加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並建立巨災風險基金,中央政府承擔最終兜底責任。當再保險不足以彌補直保公司賠付損失時,可逐級啟用巨災風險基金補償損失。

推進金融科技與農業保險融合發展。 深度套用大數據、雲端運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建立覆蓋農業全產業鏈的保險機構綜合業務平台。在產品設計方面,有效利用大數據、電腦仿真等技術開發新產品。在種植業保險承保和理賠方面,套用遙感衛星、無人機遙感等空間資訊科技獲取地塊邊界資訊,區別作物類別,監測作物長勢,模擬即時產量,評估受災損失。在養殖業保險承保和理賠方面,運用人工智能和生物辨識技術,辨識標的個性特征,提高承保理賠效率和精準度。在防災減損方面,利用無人機、人工智能、生物技術等實施森林火災監控和有害生物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