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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ST起步時任獨董楊婕遭監管警示

2024-06-04三農

中新經緯6月4日電 6月4日,上交所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起步」)時任獨立董事楊婕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楊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查明的事實,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總額。

ST起步收入及成本的財務核算基礎數據采自道訊系統,公司透過道訊系統以虛構采購、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2018年年度報告中,公司虛增營業收入6947.84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4.97%;虛增營業成本4633.2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314.59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10.39%。2019年年度報告中,公司虛增營業收入18190.52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11.94%;虛增營業成本11599.1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591.33萬元,占當年利潤總額37.42% 。 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公司虛增營業收入10948.61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19.54%;虛增營業成本6911.2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037.32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50.30%。

二是未披露股份代持行為。

2016年12月13日,ST起步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章利民和梁某進、吳某雅、王某助、莊某卿4人分別簽訂【股權代持協定書】(以下簡稱【協定書】),約定章利民以每股5元的價格向上述4人轉讓其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計2000萬股,但暫不辦理過戶,由章利民代為持有。在符合【協定書】約定的條件下,上述4人有權要求章利民回購股份。上述4人相關事宜由徐某陽代為辦理。周建永和祁某秋為上述代持協定提供擔保並簽署擔保承諾書。

股份代持行為發生於2016年,結束於2019年。2000萬股代持股份占2018年、2019年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均為4.26%。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公司對上述股份代持行為均未予披露。

綜上,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嚴重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5條、第2.7條等有關規定。針對上述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根據【警示函】查明的情況, 公司時任獨立董事楊婕在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簽字確認,未能勤勉盡責,對任期內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楊婕予以監管警示。

過往公告顯示,楊婕已於2019年8月底辭職。

公開資料顯示,ST起步自2009年成立以來,一直專註於童鞋、童裝和兒童服飾配飾等的設計、研發、組織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主要定位於中端市場,面向3-13歲兒童。

二級市場上,ST起步6月4日收跌1.14%,總市值已不足10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