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三農

供銷社那點事(131):統籌整合基層合作組織的方式探討

2024-02-04三農

供銷社打造縣域為農服務綜合平台,勢必要統籌整合基層合作組織,壯大組織規模,擴大經營服務規模,提升綜合服務平台影響力,是資本下鄉新形勢下的應對策略之一,也是縣聯社的本職所在。就統籌整合的方式而言,筆者認為當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統籌整合縣聯社旗下基層供銷社、直屬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本為一個企業,打造「一縣一社」,或者叫作「縣基一體化」,使縣聯社真正成為縣域內商業經營、為農服務的企業集團。這種整合,是最徹底的,也是最理想、最有效的。但,在資本集中、彰顯規模優勢的同時,原有的「遺留問題與矛盾」同樣在集中,彰顯出「反優勢」來,處理不好,極有可能使努力功虧一簣。

二、以縣聯社或某一龍頭企業為主體,透過契約的方式,把縣聯社旗下的直屬公司、基層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聯合起來,透過連鎖、配送、農超對接、農產品與集散市場對接,農產品規模經營,農產品品牌經營等,「一體化」合作經營、服務某一或某些領域,從經營服務業務上實作縣域內「一體化」,企業仍分竈吃飯,是一種較妥協的方案。缺點是聯合不牢,不是真實的「一體化」。

三、以縣聯社行政手段為主,行政捆綁旗下的直屬公司、基層供銷社為「一體」,進行統籌整合。這種方案,當然見效快,可以一蹴而就,現在很多地方的縣聯社也是這樣幹的。而且還別出心裁,有的是集中了屬下企業的大部份職權歸縣聯社一家,有的是集中了旗下企業的資金、優質資產歸縣聯社一家,有的直接拿下屬企業的資金為他們所謂的「合作基金」,越俎代庖,直接操刀經營,等等。不是統籌整合基層組織資源,而是在破壞合作制原則,最終的結局將會是一塌糊塗。

四、復合式統籌整合基層合作組織資源,縣聯社對於適合資本「一體化」的下屬企業,整合其資本為一體,壯大組織規模優勢。對於暫時沒有條件的,采取契約的方式,參與到為農服務綜合平台的建設中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對於確實沒有能力、遺留問題嚴重的基層合作組織,透過行政捆綁的手段,讓他們的經營,搭上綜合服務平台的便車,參與經營服務。這種分企業、分層次的復合式統籌整合,將會是大多數縣聯社采取的方案。

以上觀點,僅僅是一種理論探討,更多是個人見解。供銷社的改革,向來都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縣聯社一定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量體裁衣,積極完成統籌整合基層組織資源工作。當然,這個工作也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隨著綜合平台不斷的壯大,資本的「雪球」也勢必會壯大,方式也勢必會改變,甚至要整合的物件,也有可能向外擴充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