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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碳元科技及時任董事長陳劍波等被通報批評

2024-06-26三農

中新經緯6月25日電 25日,上交所網站釋出【關於對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下稱【通報批評】)。

據【通報批評】,經查明,2024年1月31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碳元科技」)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稱,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作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歸母凈利潤」)為-6666.95萬元左右,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為-6442.92萬元左右,營業收入為14769.19萬元左右,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以下簡稱「扣除後營業收入」)為12973.67萬元左右,預計公司2023年度期末凈資產為20067.98萬元左右。公告同時披露,若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扣除後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024年4月30日,碳元科技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歸母凈利潤為-6670.79萬元,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為-6481.88萬元,營業收入為14450.00萬元,扣除後營業收入為9189.47萬元,凈資產為21501.59萬元。因碳元科技202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扣除後的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上交所於2024年5月28日作出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註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但碳元科技業績預告中關於扣除後的營業收入是否低於1億元的情況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嚴重影響投資者對公司股票是否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判斷。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5.1.1條、第5.1.4條、第5.1.5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陳劍波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資訊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周春君作為經營管理和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王澤川作為資訊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述人員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4.4.2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碳元科技及時任董事長陳劍波、時任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周春君、時任董事會秘書王澤川予以通報批評。

另外,碳元科技25日盤後公告,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為6月5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6月26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二級市場上,碳元科技25日收跌6.45%報0.29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