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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也要求一個公平

2024-07-05三農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鄧碧玲】

近期,一系列涉及加分的爭議事件——如藝人李雪琴的遊泳運動員二級證書、演員王艷兒子的籃球特長生身份,以及西安交大揚琴藝術生加分等等——引發了大眾對教育公平的深刻反思。這些事件暴露了高考加分政策在選拔特殊人才與維護教育公平之間的張力。

中國的高考加分政策根據其政策目標可以分為兩類:

一是運用教育手段去彌補因歷史、地理和經濟發展等造成的教育不公平的扶持性加分政策,向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等等傾斜;

二是打破應試教育單一的評價體系,兼顧德智體美勞發展,滿足國家對特殊人才選拔的需要的鼓勵性加分政策,涵蓋文體特長生、保送生、定向生等。

而從多年來尤其是近年來社會輿論的反應來看,顯然,高考加分政策的效果並不盡如人意。

考生在休息區等待考試新華社

一、鼓勵性加分政策的偏離

2004年至2014年,是中國高考加分政策急劇擴張的十年,其中一個關鍵政策變革是中央將加分許可權下放到各個省份。在此背景下,高考加分政策出現了嚴重的政策目標偏離,加分專案泛濫、加分政策執行錯位成為全國的普遍現象。

相關研究指出,2014年,全國性加分政策為11項,而各地區的地方性加分政策高達100余項。更為關鍵的是,加分政策被學校、資本、政府部門共同運作為「加分」教育和產業。優勢階層家庭學生可以「近水樓台」地獲得各種資格證書,學生家庭-學校-培訓機構-發證部門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學生可以獲得加分資格,而其余主體可以獲得相應的利益,加分政策異化為「花錢買加分資格」。

如李雪琴曾就讀的遼寧本溪高中於2014年被曝出體優生加分資格集體造假,本溪市體育局審批的男性考生參加女子乒乓球單打專案等荒唐案例,「省級三好學生」、「二級運動員」、「省級青少年科技創新競賽」等領域成為弄虛作假的重災區。

當時相關媒體報道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部份地區貧困家庭的學生甚至沒有聽說過自主招生、藝體特長加分等渠道,其就讀的學校也沒有相應的資源支持學生獲得加分資格。

就此來看,鼓勵性高考加分政策的設定並沒有完全用於實作選拔特殊人才的目標,反而成為少數群體摘取高考勝利果實的「合法彈板」,極大地損害了高考的公平性,也暴露了加分政策的監管漏洞。

針對其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家從宏觀政策設計上進行了及時的糾偏。自2015年起,中國的高考加分政策進入清理和規範階段。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6項鼓勵性加分政策,保留5項扶持性加分政策,並逐步取消95類地方性加分。

圖表來源:中國青年報

二、變相加分:贏者通吃的競賽

出於維護教育公平的目的對高考加分專案進行調整,但國家對於選拔特殊人才的需求同樣需要滿足。其中,競賽體制是當前選拔特殊人才的重要方式。

具體而言,競賽體制與強基計劃共同構成了高考競爭的第二賽道:

參與競賽並進入國家集訓隊的學生,可以獲得直接保送清北的資格;

獲得金牌與銀牌的學生,則可以獲得清北自主招生的資格,在高考中透過學校特控線即可被錄取,同時還可參加強基計劃並可以直接免校測;

獲得銅牌和省一等獎甚至沒有獲獎的同學,其競賽學習經歷既可以幫助其在高考中攻克難題,又可以在強基計劃的校測過程中獲得優勢。

因此,競賽雖然不再是顯性的加分專案,但其依舊具備加分的隱性功能,從而吸引大量學校和家庭投入大量資源於其中。

調研發現,當前的競賽通道基本被省域內的超級中學壟斷,不僅學校出百萬年薪聘請競賽教練,而且家庭也投入大量資金,江浙地區一名競賽生的整個培養過程投入甚至需要將近100萬。

從實施效果來看,當前的競賽體制和強基計劃也並未完全實作預期中選拔人才的效果,某種意義上也在演變為特殊的高考加分政策,成為部份家庭資源充足的群體獲得高考有利競爭的工具。

今年大四的小魯是某985大學強基數學班的學生,「我當時是拿了數學省賽的二等獎,沒有發揮好,但是競賽這個證書讓我可以報強基計劃,不過是去了物理專業,後來是透過校內補錄考試來的數學班。」據小魯介紹,其班上28個人,其中一半是競賽考生,但是最終選擇繼續深造基礎數學讀下去的寥寥無幾。小魯對筆者談道:「我們是犧牲品。強基計劃在清北等頂尖大學可以透過競賽篩選的方式來辨識,但在我們學校是競賽篩剩的,其實是失敗的。」

事實上,只要特殊人才選拔和普通高考相互之間產生強關聯性,大概率會出現異化,對普通高考產生擠壓,進而影響到教育公平糊社會公平。這種異化,即部份資源充足的學校和家庭會把握住高考之外的第二條賽道,擠占額外的機會,同時在普通高考獲得優勢,但是選拔出來的並非是政策目標錨定的群體。

基於此,筆者認為,無論是鼓勵性加分政策還是當前的競賽體制,其運作出現問題的關鍵在於沒有將特殊人才的選拔和普通高考進行分離,最終導致高考的選拔功能擠壓了社會公平功能。

要兼顧科學選拔人才和教育公平,可以從控制競賽體制的輻射範圍入手。一方面,提高競賽投入的風險性,而非將其塑造成一個全面收益且穩賺不賠的投資;二是調整特殊人才選拔的範圍,如清北以外學校的強基計劃等可以以高考成績為基礎,進行校內選拔。

考生結束考試後與老師合影新華社

三、扶持性加分政策:從普惠性到精準化

扶持性加分政策的目標是服務於教育公平,其中少數民族考生加分也是大眾關註的重點問題。

不可否認,在前一時期,少數民族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地理區位條件、語言等限制,其教育資源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實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是從結果公平的角度助力於區域間教育公平。但是這一政策的實施也引發了一些問題,如部份考生造假民族身份、少數民族地區的漢族無法享受加分等。

隨著中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不斷推進,區域間、城鄉間的教育資源配置均衡水平提升,同時,在城鎮化和人口流動的背景下,民族間的融合度提升,原本強調結果公平的普惠性加分政策已經不再適用於當前的情況。以湖北恩施為例,恩施州一中、巴東一中、市一中等高中在全省排名均屬於前列,其義務教育質素也相對優質,普惠性的少數民族加分並不適用於該區域。

近年來國家也開始對少數民族加分政策進行最佳化調整,透過逐步減少少數民族加分覆蓋面並降低分值,以實作加分政策目標物件的精準化。以湖南省為例,自2023年高考起,對考生申請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實行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年限三重認定(「三統一」),並將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考生加分值從20分降低至15分,並於2025年起穩定為10分,同時撤銷地方性加分,不少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區和省份如河南等已經於2024年取消了少數民族加分。

在扶持性加分政策之外,中國自2012年起持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增加貧困地區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專項計劃更多關註地方經濟發展水平而非出身,這一政策舉措比針對出身的加分更加精準且更加具備合理性。當前的扶持性加分政策應該重點關註宏觀的區域間的不平衡,利用好高考加分政策,避免已經享有優質教育資源的群體「搭便車」,造成高等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公平。

四、結語

隨著中國教育體制的不斷完善,減少高考加分專案是改革的必然趨勢,但更為關鍵還是要對加分政策的運作機制進行調整,平衡好選拔人才和教育公平的關系。

比如,建立嚴格的資格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讓選拔人才的過程和結果公開化和透明化。

又如,從起點公平入手,加大推動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資源均衡的力度,創造相對公平的教育環境。

此外,還可以進一步制定如專項計劃類的服務於區域間教育公平的傾斜性政策,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從長期、整體的角度考慮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