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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一輪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為什麽沒有打破舊承包,重新分地

2024-02-07三農

現在農村有很大一部份農民群體,希望新一輪土地承包經營,打破以前的土地分配,重新按當前的實有農村人口進行分配,去人去地,添人添地,看似公平合理,那國家為什麽不按這個思路走,而是維持上一輪承包狀態不變呢?

到目前為止,我們國家已經進行了三輪土地承包經營。第一次是從1983年到1997年;第二次是從1997年到2023年;第三次是從2023年到2053年到期。除第一圈承包期是十五年,第二輪、第三輪都是三十年左右。

除第一圈向第二輪過渡時打破原來的承包重新分地外,第二輪、第三輪土地承包都是維持原來的承包地不變。有的地方有小的調整。也就是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國家這個政策並不是不知道無地農民群體的心聲,而是大有深意。

你發現了沒有,近二十年來,中國農村居民戶口政策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先是放開縣城城鎮戶口限制,農民可以自由在縣城城鎮落戶,由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來,除幾個一線超大城市比如北上廣深等有戶口限制外,任何農村人口可以到任何一座城市落戶,有的省份已經打破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的區別,統一稱為居民戶口。最近國家對超大城市的戶口政策也松綁,降低落戶條件了。

中國的戶口政策變化與農民承包土地有什麽相幹呢?這裏面的邏輯是這樣的。現在沒有土地的農民,都是1997年以後出生的。隨著中國戶口政策的變化,農村新出生人口,與城鎮新出生人口一樣,都是中國居民,不再區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農村居民比城鎮居民還多一項居住地,就是可以在城鎮和鄉村兩地自由居住,而城鎮居民只能在城鎮居住,而不能在農村買房居住。

既然新出生的農村居民不再區分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那新的農村居民就沒有資格分配農村的承包地。每個村老一輩分配到的土地,雖然說所有權屬於村集體,但從本質說,他分配得來的土地,就已經相當於他的的「私有財產」。這就和每家每戶的宅基地一樣,只要宅基地的房子還存在,即便老一輩人去世死了,這一處宅基地仍然可以由他的下一輩永遠繼承下去,任何人不能剝奪。

沒有地的新農民,他並不是真的沒有土地,他的祖輩、父輩的土地,就是他的土地,他的祖輩去世了,他的父輩年老幹不動了,他完全可以繼承,可以流傳。中國的土地承包制,全稱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當初分地時,是以家庭為單方進行分配的。這塊土地,就是你家庭的財產,你已經繼承了這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為什麽還說你沒有土地呢?

國家在延長新一輪土地承包時,之所以沒有重新分地,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城鎮化、工業化的需要。中國的制造業需要大量的產業工人,農村還有幾億新的勞動力需要向城市轉移,事實上過去二十年,中國農村已經向城市轉移了三四億的農村人口,今後三十年仍然需要轉移三四億農村勞動力。

現在的農村青年真正種地的還有多少?他已經脫離了農業生產,為什麽還向他分地?維持現在的土地承包現狀不變,可以讓留守農村的老一輩有一份保障,在城鎮就業的年輕一輩,如果在城鎮無法立足,農村也是退路,家裏有一塊老一輩留下來的土地,仍然可以耕種。

如果按一部份農民的思路,無地農民就應該有土地,那農村人口始終都是一個動態的變化,是不是每年都要動地調整。如果三十年調整一次,那這三十年當中,仍然有去世的,有新生的,是不是仍然存在不公平?你不能說,只要我重新分到了土地,今後公平不公平不是我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