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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有「四件好事」做不得,出力不討好反遭人怨

2024-07-22三農

生活在農村,左鄰右舍之間互幫互助是最基本的人情世故,但是互幫互助也是要分事情的,有些事情,明明你做的是好事,但最後卻往往事與願違,出力不討好甚至還遭人怨恨。

有人可能會說:「幫人,是不圖回報的,不管別人怎麽看,只要做好自己的就行」;但你有沒有想過,你用心用力的幫助,不光沒有換來感激的回報,反倒給你惹火燒身,你又該作何感想?

在農村,有「四件好事」做不得,出力不討好反遭人怨。

第一件事:做金錢擔保人。

在農村,不要給任何人做金錢擔保,不管是民間私人借貸還是銀行正規貸款。

當你幫人做金錢擔保的時候,看似你是幫助別人解決實際的經濟困難,但是當別人還不上錢的時候,後果是需要你來承擔的,整個家庭因為你而背負上了別人的債務,別說你遭人怨,能不能挺過去都是一回事。

記住一點,不要給任何人做金錢擔保,不要顧忌於親情、友情甚至鄰裏情,一旦出問題,冷暖自知。

第二件事:別人兄弟家族的內務。

人常說:「親兄弟,不怕鬥,打斷骨頭連著筋」,別人家族的內務事,你一定不要充當所謂的「和事佬」。

比如:人家親兄弟鬧矛盾,你本著做好事的態度去勸和,不管你從誰的角度去說和,都會得罪另一方,不光如此,等之後人家親兄弟關系緩和後,你反倒成了「搬弄是非」的小人。

別人兄弟家族的內務,不上門請你處理,都要裝作不知道,往往就是你主動的熱心腸,反倒連累你自己受到別人的怨恨,甚至攻擊。

第三件事:別人的婚姻(包括婚事和婚姻生活)。

這件所謂的「好事」在農村並不少見。

對待別人家的婚事,不要發表你的所謂意見,即使有人聊起,也要避而不談,你永遠不知道別人會在背後進行什麽樣的「語言加工」,往往你所謂「為了別人好的意見」反倒使你變成了「破壞別人婚姻的元兇」,人言可畏,這種好事千萬做不得。

比如:人家兩口子鬧離婚,你大言不慚地說出「是誰的錯、誰做的不好、誰應該改正自己」等,看似你在說公道話,你在做好事,但其實恰恰相反。人家兩口子過不下去可能會埋怨你的所謂「意見」;人家兩口子和好了,你就成了裏外不是人的「八戒」。

第四件事:給別人家買房買車出主意。

農村買房和買車已經不是新聞了,結婚需求、子女教育需求、老人生病養老需求等,房子和車子被提到的頻率很高。

作為外人,不要給別人家買房買車出主意,即使是對方特意請教你也不能「武斷」地給出你的主意來,最多是別人已經有了明確的目標,你只需要簡單附和就好。

可能有人會說:「那這也太沒有人情味了吧」。

但說這話的人肯定沒有想過:一旦透過你出主意買到手的房子出現爛尾、質素差等問題,誰來背鍋?一旦透過你出主意買到手的車子存在瑕疵、問題甚至不喜歡,誰來背鍋?

在別人家添置「大件」的時候,一定不要出什麽主意,出得好叫好主意,出點問題就是一團糟。

在農村,以上「四件好事」做不得,即使你的出發點再好,也可能換不來一絲感激,反倒是給你平添煩惱甚至遭人怨恨,在這四件事情上要保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這不是自私,更不是沒有人情味,出力不討好的事情盡量不做,才能在復雜的環境中明哲保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