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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魚殺年豬腌臘貨

2024-01-06三農

起家塘分家魚

俗稱圈養繁殖的魚塘為「家魚塘」,而稱其魚為「家魚」。舊時,家魚塘多為村莊附近的所謂「煙火塘」,一般由本村住戶按戶攤資,在早春購取大規格魚種投入飼養,其主要魚種為鰱魚、鱅魚(胖頭)、草魚(白鮮)、青魚(青解),即俗所謂「四大家魚」。 而至臘月年關則將其成魚一概捕起,並按魚色和大小搭配,均分成若幹等份,而由各戶采用抓鬮辦法依次領取一份,因此,並無爭先恐後和投機取巧之事,俗稱為「起家塘魚」。

中國早在殷商末期至西周初期就已開始池塘養魚,但直到隋朝所養殖的主要魚種是鯉魚。至唐代,由於皇室姓李,「鯉」與「李」音同,為避諱,而稱鯉魚為赤鮮公,並且奉為皇族象征,因此,嚴令禁止捕食而只能放生,乃至當時,養魚因缺少替代魚種而受到很大挫折。後經人們另辟蹊徑試養,大約至唐末,已開始摸索出養殖青、草、鰱、鱅魚的成功經驗。宋代四大家魚的飼養已形成相當完整的一套生產程式,而江州(即今九江)則已成為當時魚苗生產和集散的著名中心。明代四大家魚的混養更加普遍,其飼養的方法和水平已與後來相差不多。(參見【中國淡水魚類養殖學·中國淡水漁業的歷史】)

宰年豬,吃豬頭湯

歷來農家多養豬,一般至臘月成肥皆宰之,而以臘月二十四日即小年前宰者最多,謂之「宰年豬」,俗曰「殺年豬」。其肉主要以供自家年節之需以及腌制供來年長期食之;也以其一部份賣給鄰裏,或擔至集市出售,俗稱為「年豬肉」。

然舊時,屠戶替人家宰年豬,率以至臘月二十四日止,謂之「封刀」。今則無此拘限,而常延至大年前夕。又舊俗,以年豬頭為供祭祖先貴重之物,而名曰「元寶頭」。

又舊俗凡宰年豬之家,通常皆於當日,即用豬雜、豬血或加豬頭,入鍋先煨而後加入佐料雜燴成湯,而召親友宴集共嘗相慶,亦常以大碗盛之奉送給左鄰右舍分享,俗謂之「吃豬頭湯」,並有「鄰家殺豬我吃湯」之諺。主人則以此為榮耀,亦有祈祝來年養豬更加肥壯之意。然今已罕見此俗。

「歲豬」宋代已有。蘇軾【與子安兄書】雲:「此書到日,相次歲豬鳴矣。」陸遊詩雲:「釜粥芳香餉鄰父,闌豬豐靦祭家神。」其自註說:「蜀人豢豬於闌,臘中供祭,謂之歲豬。」清吳谷人【新年雜詠】小序雲:「杭俗,歲終祀神尚豬首,至年外猶足充饌。定買豬頭,在冬至前,選皺紋如‘壽’字者,謂之‘壽字豬頭’。屠人肩送至門,曰「送元寶來’。於是腌透風幹,以備敬神之用。」清顧祿【清嘉錄】卷十二【十二月·冷肉】載雲:「鄉人豢豬於欄,臘月宰之,賣於居人,充年候之需,謂之冷肉。或鄉人自備以腌臘貨。」

腌臘貨

臘月間,歷來居家多有加工腌制豬肉、家禽和魚類之俗。謂之「腌臘貨」。其制成成品則分別稱為臘肉、臘魚、臘雞、臘鴨等可供長久貯藏食用,特點是肉質紅潤油亮、香濃味厚、爽口而不膩。 與其他時節腌制者相比最具獨特風味。又舊時或有腌制雁鵝、野鴨、野兔和獐肉等野味者,今則已無;而今又多有腌制香腸者,為昔日所未有。

鹽腌幹制以貯藏動物肉類食品,是最古老的貯存肉品的方法。中國早在周代就有這方面的專門從業人員,並且已有多神制作方法及其制品。據【周禮·天官·臘人】載,其職負責制作「幹肉」,其制品有臘、脯、俗等不同名目。東漢鄭玄註雲:「剖析日脯、捶之而施姜桂曰鍛俗,臘——小物全於。」這是說,同是幹肉,而以大動物(如牛、豬、羊等)的肉分割成條片狀腌制的名曰「脯」,以(如禽類、魚類)整體制作的名曰「臘」,如果加入姜桂等香料並經槌實制成的則名曰「鍛俗」(而「俗」亦即幹肉)。又【遺人】載,其職責之一是制幹魚,而以剖開腌後曬幹或晾幹者名曰「翊」,如果在室內以火烘烤幹者則名曰「鮑」。以上【周禮】所記載的加工貯藏畜禽魚類肉食品的方法,後來不僅比較全面地傳承下來了,而且還不斷有所發展和完善。

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脯臘第七十五】,對此即有十分詳盡的記載。尤其是其中謂腌制家畜野獸肉,「臘月中作條者,名曰‘涼脯’,堪度夏。每取時,先取其肥者(原註:‘肥者膩,不耐久’)。」所謂「涼脯」. 就是以其肉分割成條鹽腌後,懸於屋檐下經冬「涼(冷凍)」風幹,其實,亦即後來所稱的「臘肉」。又載雲,用家禽和野禽及鮮魚腌制者,則名曰「涼臘」,其中魚「亦名‘涼魚’,亦名‘魚臘’」。按此,所謂「涼臘」即後來所稱的「臘雞」、「臘鴨」之類,所謂「涼魚」,即後來所稱的「臘魚」。

但古代所謂「臘」、「涼臘」等等,其「臘」字即本字(非「臘」的字)義,亦就是其本義即幹肉。而後來世俗傳承至今的所謂「腌臘貨」、「臘肉」等等,均是指臘月腌制的動物肉類食品,亦就是其中的「臘」字繁體本為「臘」,即指臘月。元無名氏【居家必用事類全集】已集【飲食類·肉食·腌藏肉品】有所謂「臘肉」。

炒年貨

臘月間,尤其至二十四日前後,歷來俗以炒制加工土產為年節副食,謂之「炒年貨」,亦曰「作年貨」。

舊時人家炒作年貨,常見者主要有炒米切糖(即俗所謂「炒米糖」)、炒米糖團(即俗所謂「糖果」或曰「歡團」)以及炒鐵蠶豆、六谷炮(即玉米花)、紅薯角(亦曰紅薯條),而有炒花生果、葵花子、南瓜子和芝麻切糖者則甚少。

今城鎮人家,一般自家已不炒年貨,通常多至炒貨店鋪購買,或者由炒貨店代為加工。鄉村人家雖然炒作年貨者還很普遍,但以炒花生果和切制炒米糖、芝麻糖、花生糖為常見。而炒六谷炮和紅薯角者則已無。

炒年貨是傳承歷史十分悠久的習俗,雖然其究竟始於何時難以稽考,但是制作炒貨的記載則可追溯到戰國時代。【楚辭·招魂】雲:「耗妝、蜜餌,有粘惶些。」東漢王逸註:「粘惶,飭也。」 即糖,此實指糖制食品,粘隍或作張皇,又名饊。東漢許慎【說文】釋「撒」雲:「熬稻。粘隍也。」又漢史遊【急就篇】唐顏師古註雲:「儆之言散也,熬稻米飯使以散也;古謂之張皇,亦目其開張而大也。」 綜而言之,粘健即煮稻米為飯炒之,令膨脹如爆米花,而做成的糖微子。亦可以說,這是最早的炒米糖。但用稻或米先蒸熟曬幹而後妙,則遲至宋代才始見,時稱「火米」或「蒸米」,實即後來俗稱用作炒米糖的「凍米」。見宋陳師道【後山談叢】卷四、吳自牧【夢粱錄 ·米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