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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2026年底實作「保交樓」「保交房」專案全面清零

2024-07-04三農

新余市風光 新余市人民政府官網 資料圖

據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網站訊息,新余市釋出關於印發【新余市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的通知。

2026年底實作「保交樓」「保交房」專案全面清零

行動方案的主要目標是按照「去庫存、優增量、化風險」的目標任務,完善政策工具箱,抓好政策落地,全力促進本市房地產業高質素發展。

去庫存,保持合理區間。制定出台消化存量房產的政策措施,實作本市商品房銷售企穩回升,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2024年底縮短至30個月,2025年底縮短至24個月,至2026年縮短至18個月的正常區間範圍以內,商品房銷售面積增幅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優增量,滿足改善需求。透過政策引導,推動商品房開發模式轉型升級,出台高品質住宅建設規範,建設一批高品質樓盤,滿足市民改善性需求。

化風險,杜絕新增爛尾。2026年底實作「保交樓」「保交房」專案全面清零,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啟用市場:發放購房補貼,推進「以舊換新」

檔提出,全力促進房地產市場銷售。指導房地產業協會、房產經紀協會建立網上售房平台;利用汽車、家裝、家電等展銷會的時機、共同組織開展線下房博會;緊抓「五一」「金九銀十」等傳統銷售旺季,鼓勵和引導房地產企業開展靈活多樣的行銷活動,提升市場熱度。

同時,實行住房消費聯動商貿消費模式。對一定期限內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或者繳納契稅並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的自然人,結合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發放一定額度、限定時間內使用的汽車、家具、家電、餐飲、商超、旅遊等消費券,實作住房消費與消費品更新、文旅、商務等消費的良性聯動,激發購房市場潛在需求。

新余市還將實施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政策。新全職引進的A類(頂尖人才)、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C類(省部級領軍人才)、D類(省域拔尖人才)、E類(省優秀基礎人才)、F類(市級高級人才)等6類人才,且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聘用)合約,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無自住房且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5萬元、10萬元安家購房補貼,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不與本文其他購房補貼疊加享受。

實施青年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對各類院校畢業5年以內,與本市企業或教育、醫療類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約,並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就業人員,或辦理了營業執照,並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在本市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90㎡及以上),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專、全日制中專(技校生),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6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若市區兩級共同受益的按有關規定分擔。所購住房原則上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如特殊原因必須交易,應退回領取的購房補貼後再進行交易。補貼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暫行一年。

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對在本市中心城區範圍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財政按200元/㎡補貼,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若市區兩級共同受益的,按有關規定分擔,補貼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暫行一年。購房物件如符合上述青年人才購房補貼政策所規定的,可疊加領取購房補貼。

新余市還提出,開展多種「以舊換新」模式。積極推進「以舊換新」購房活動,對參與「以舊換新」購房活動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本市中心城區範圍內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納稅人,按規定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給予200元/㎡的獎補,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若市區兩級共同受益的,按有關規定分擔,補貼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暫行一年(賣舊和買新都需在補貼政策執行時間內);鼓勵由國有企業收購居民舊房用於保障性、市場化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

鼓勵貨幣化和「房票+購房優惠券」安置方式。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多種方式,有力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鼓勵采取貨幣化安置,在自願原則下用好「房票」安置方式,合理控制新建安置住房比例,統籌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存量商品房去化工作。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的,在財政承受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可給予一定額度購房優惠券補貼。

最佳化調整學位準入政策。除義務教育招生紅色預警等級學校外,其他學校在學位供給允許的情況下,對購買本市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購房人憑經合約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約及契稅繳納憑證和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向新購商品住房所在的九年義務教育學區或片區學校申請轉入學。

同步完善專案周邊配套設施。加大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力度,對已供住宅用地相對集中區域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完善提升,切實推動已規劃的教育、醫療、交通等配套設施提前開工、提早建設、及時投入使用;對群眾密切關註的教育、托育、醫療等資源,進一步做好相應擴區擴容,促進優質教育、托育、醫療資源區域均衡布局。

落實金融、稅收支持政策

檔顯示,新余市將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因城施策精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銀行金融機構可依法與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調整存量貸款利率、提前還款等事項;住房公積金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數,以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的居民家庭在當地已購商品住房總套數為核算依據,不計算其自建住房、房改房、集資房、繼承住房、征收(拆遷)安置住房、集體土地房屋的套數。進一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後,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在本市無成套住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公積金首次貸款已結清並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調整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可貸額度計算倍數、貸款期限等政策,適當提高生育多子女職工家庭的貸款額度。

充分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專案「白名單」準入條件嚴格按國家有關部委意見落實,金融機構不得另行增設前置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專案要「應進盡進、應貸盡貸」。金融機構對城市融資協調機制推播的專案名單應及時反饋合格「白名單」、不合格名單及原因。對不合格名單的專案,城市融資協調機制要盡快協調解決專案問題,完善後再列入「白名單」。

同時,支持最佳化房地產稅收征繳。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適時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核定征收率,最佳化完善土地增值稅征管期限。建立交易計稅基準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房地產市場執行、價格變化等情況,定期調整存量房(含非住宅商品房)交易計稅基準價格,有效促進二手房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