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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時,千萬別忘加上家庭成員姓名!

2024-03-20三農

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時,**應當確保所有家庭成員的姓名都被正確記載在土地權利證書及相關的土地登記簿中。

近年來,各地的農民朋友們陸續收到了宅基地確權證書。細心的人會發現,證書上有「權利人」一欄,登記的是產權人的姓名。如果日後進行財產分割,這一欄是重要依據。然而,目前不少宅基地確權證書上只登記了戶主的姓名,共有情況一欄寫著「單獨所有」。

根據【物權法】以及【土地登記辦法】,雖然宅基地使用權是以戶為單位享有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在進行物權登記時可以忽視對共同使用權人個人權利的保障。以下是一些需要註意的點:

1. 申報階段: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在申報時,應以戶為單元填寫【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在此過程中,需要送出由經濟社、村委會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2. 權屬調查:國土部門會根據申請進行實地調查,並記錄宅基地的範圍、界線、界址等資訊。在調查過程中,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需共同確認用地界線和界址點,並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應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 稽核與公告:土地管理部門會對權屬情況進行稽核,並將結果進行公告,以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和透明性。

4. 繼承情況:如果是因繼承房屋而占用農村宅基地的情況,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記事欄註明繼承人的資訊。

綜上所述,在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時,確保所有家庭成員的姓名被包含在內是非常重要的。這不僅是對個人權利的保護,也是確保土地權屬清晰、避免未來糾紛的關鍵步驟。如果發現登記機關在登記過程中出現錯登或漏登,並且拒絕變更,相關權利人有權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