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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理鹽水假冒宮頸癌疫苗註射給消費者,河南固始一醫院工作人員被刑事立案

2024-03-15三農

3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了10件消費者權益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涉及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人民檢察院督促規範宮頸癌疫苗接種行政公益訴訟案。

根據披露,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某醫院工作人員李某某在醫院和家中擅自給他人接種由生理鹽水假冒的宮頸癌疫苗,侵害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益。

▲資料圖

據介紹,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固始縣院)在辦理一起非法經營刑事案件中發現該案線索,經充分評估後,於2023年11月17日對固始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縣衛健委)立案。固始縣院透過問卷調查,實地檢視固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32家接種單位的冷鏈室、門診室,對照查閱疫苗出入庫記錄、接種記錄、疫苗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書等材料,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補充調查收集證據。

經調查查明,固始縣某醫院工作人員李某某(已被刑事立案)在未進行疫苗預防接種專業培訓的情況下,給消費者接種用生理鹽水自制的假冒宮頸癌疫苗。固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存在未建立真實、準確、完整的宮頸癌疫苗儲存、配送、供應等記錄,部份出庫的宮頸癌疫苗去向不清,部份接種單位未如實記錄疫苗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資訊,未按規定保存相關記錄備查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縣衛健委對固始縣轄區內疫苗預防接種工作負有監管職責。

去年11月20日,固始縣院依法向縣衛健委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處理,開展行業治理,規範建立真實、準確、完整的疫苗儲存、配送、供應、接種記錄並妥善保存,強化預防接種專業培訓,加強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疫苗安全,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悉,縣衛健委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固始縣院全程跟進監督。縣衛健委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固始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固始縣某醫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上述單位負責宮頸癌疫苗接種、儲存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進行批評、警示教育,給予警告處理;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開展全面排查,進行預防接種專業培訓,督促各接種單位建立內部規範,公示監督舉報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去年12月5日,縣衛健委將整改情況書面回復固始縣院,去年12月6日,固始縣院邀請「益心為公」誌願者、特邀檢察官助理、人民監督員等開展跟蹤回訪,確認接種單位存在的宮頸癌疫苗接種不規範問題已整改。

據介紹,宮頸癌疫苗能夠有效預防宮頸癌等疾病,疫苗安全關乎消費者的財產、健康權益。針對疫苗接種管理的突出問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綜合履職優勢,透過刑事和公益訴訟檢察協同發力,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評估整改,以點帶面推動系統治理,督促職能部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為消費者健康護航。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郭宇 責編 鄧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