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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兩委的存廢之爭:改革還是取消?

2024-07-15三農

在中國當前的農村管理結構內,村委會與支委會始終扮演關鍵角色。不過這幾年有關是否應廢止這兩者職能的爭論日益激烈。此爭議背後的實際矛盾和難題是什麽?村兩委的設定是否已喪失其初創時的價值?

村兩委的現狀:問題與挑戰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村兩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數據和權威資料顯示:村兩委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權力濫用和貪汙腐敗現象,在農村地區屢見不鮮。 村兩委權力過大,導致濫用職權的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村幹部利用職權之便,貪汙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等不法行為,時有發生。例如2021年,四川天全縣的一名90後村幹部,因挪用村級賬戶資金373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村兩委的組織形式老化,透明度低,選舉過程常出現舞弊等情況 。而且村幹部工作態度敷衍,致使村兩委無法發揮實際功能。比如湖南灘頭鎮的一位村幹部屢次無視村民的需求,導致垃圾長期堆積,嚴重影響了村民的生活。

村民們對村莊領導班子的信心顯得不足。 其根源在於團隊內部的一些困擾,這些困擾涉及選舉過程的模糊不清,加上有幹部被指涉及貪腐行為,使得村民們對選舉的結果持有深深的疑惑,懷疑其中有操控的因素,故而對領導團隊的信任感顯著下降。

村兩委的存在價值:不可忽視的作用

雖然面臨多種挑戰,村兩委的作用依然顯著。作為中國鄉村基本治理結構的關鍵部份,包含村委會與村黨支部的村兩委,實為村莊的核心領導力量。在村民們遭遇困擾,權利遭受損害之際,村兩委能有效應對村民提出的訴求,妥善解決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及農村社區的安寧。

除此之外,鄉村領導班子承載著振興農村的重大使命,引導群眾投身村莊建設,催生就業崗位,促進農田地帶的經濟進步。比如他們經由安排村民大會、舉辦選民投票活動,確保每個村民的公民選舉權益得到有效落實,這個時候也給予村民參與決策的機會。

改革而非取消: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思考到村兩委的狀況,徑直廢止其存在並非智舉;反之我們應當推動對村兩委的革新,強化管控,從源頭解決難題。

最佳化監管架構。 面對村民對村兩委執行力弱、工作態度欠佳的反饋,需構建有效的監察體系,設定周期性評估村幹部績效的規定,以提升村兩委成員的專業技能及治理效能。借助上級機關的督導,能確保村兩委幹部在執行任務時受到恰當的指導與監控,進而增進村民對村兩委的信任度。

公開透明的資金管理。 針對村幹部存在貪汙受賄的情況,村兩委應結合監督制度公開村裏專案資金來源去向,並明細各方面的支出與收入。這個時候也要保障專案招投標過程有人監督,形成閉環防止有人從中作梗。例如廣西田林縣的一名村民黃某曾實名舉報村委幹部侵占土地補償款三十余萬元,最終得到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建立健全選舉制度。 針對村幹部選舉不透明、村民對選舉結果不滿意的情況,村兩委應完善選舉制度,確保選舉過程公開透明,讓村民全程參與選舉過程;如此能使村民對選舉結果心悅誠服,選出一位眾望所歸的好幹部,提升村民對村兩委的信任度。

村兩委的未來

總的來說,村兩委的存在,有其重要的價值,但其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取消村兩委,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相反透過改革和加強監管,我們可以,使村兩委更好地為村民服務,促進農村的發展和穩定。只有這樣,才能使村民自治,得以更好地實作;村莊的發展,得以更好地促進。

未來農村管理中,我們需更註重農民需求,挑選真心實意為民服務的基層幹部。經由變革與管控,使村領導班子能更有效地履行職責。這樣一來,村兩委將不再是民眾視為的「負擔」,而是變為他們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