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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需要聽什麽樣的音樂

2024-03-20教育

貴州省正安縣第二完全小學的學生在學樂器。新華社發

青海省湟源縣幼稚園的小朋友在上音樂課。新華社發

第五屆海南島國際電影節開幕式上的童聲合唱。新華社發

本文作者在給小朋友上音樂課。作者供圖

本文作者在給小朋友上音樂課。作者供圖

「孩子該聽什麽音樂好?」這是很多家長常問的問題。顯然,問這樣問題的家長都有一個意識:兒童階段是人的成長關鍵期。成長關鍵期的孩子接受了什麽樣的教育,具有了什麽樣的心理結構,對成人階段的影響至關重要。音樂審美教育亦然。人的審美偏好、審美習慣,甚至審美標準形成的關鍵期都在童年。是否能形成開放包容的文化胸懷,也取決於成長關鍵期的孩子接受的是什麽樣的教育。關於孩子要聽什麽樣的音樂,我的建議是:經典的、多樣的、積極的、適宜的、提升的。

1.經典音樂代表著音樂藝術的高峰

每個時代都隨時湧現出很多新作品,這些作品有些好,有些不好。所謂好的音樂,就是能引起人們情感共鳴,能夠給人帶來更高的美感與享受、更強烈的震撼與快感,更多的創造性啟迪,以感性智慧讓人折服與贊嘆的音樂。

歷史的判斷是公正而準確的,當除去各種幹擾性因素的遮蔽後,具備這些審美內容的音樂作品就會在歷史的篩淘中留下來,被一代代人欣賞、學習與模仿。它們因審美滿足的強烈性與結構形態的典範性而被一代代人珍視與傳承。無論是作者不詳的傳統民族民間音樂,還是有明確作者的創作作品,都有經典之作,經過時間的洗禮、受眾的選擇留傳至今。反之,有些作品即便在當時因各種因素紅極一時、備受推崇,也難以經受跨時代的篩淘。

曾有人問我,你聽的巴哈、貝多芬都是二三百年前的作品,那些傳統民間音樂也都是老掉渣的作品,你也太「out」了。我則反問,蘇東坡的作品是近一千年前創作的,屈原的作品是兩千多年前創作的,我們為什麽不覺得欣賞這樣的作品是out呢?每一代有每一代的流行藝術,只喜歡流行藝術,就會不斷被out;而熱愛經典,則永遠不會out!因為經典代表著音樂藝術的高峰。我們為什麽要欣賞、學習、推崇經典音樂?因為,學習經典、熱愛經典,給孩子聽各個民族、各個時代傳承下來的經典音樂,能夠培養孩子高品位的審美追求、持續終身的審美享受,以及明辨審美價值的判斷力。

特別是兒童階段的孩子,家長不用刻意安排他們聽流行音樂(當然也不用刻意排斥),這裏面有兩個原因:一個是,這些作品還沒有經過歷史的篩淘,有些好,有些不好,不要在寶貴而有限的童年時期,讓不好的音樂作品占據孩子寶貴的聽賞時間;第二個是,現在讓他聽的流行音樂,等他們到喜歡流行音樂的年齡時,可能已經不流行了。

2.人需要「口味豐富」的音樂生活

追求感性體驗的「多樣性」是人類感性需要的自然傾向;「豐富多彩」本身就是人生幸福的標誌。與味覺要求同理,人需要「口味豐富」的音樂生活。風格、類別多樣的音樂,不僅可以滿足孩子的感性需要,而且能夠防止單調導致的「審美饜足」(審美疲勞)。

不僅如此,一個民族的創造力,由每個人的創造力匯聚而成。創造力表現為想象力,而想象力的前提之一則是感性經驗的多樣性。孩子在成長關鍵期,要強調感性經驗積累的「總量」,更要重視感性樣式「類別」的多樣性。

從創造力培養的角度出發,我們說「一樣過百不如十樣各一」。我們假定有兩個孩子,一個孩子成天只聽一種類別的時尚流行歌曲;另一個孩子則既聽當下的時尚流行歌曲,也聽西方音樂,還聽中國各地、各民族的傳統音樂,還涉覽風格各異的世界各地各民族的音樂……一個孩子只聽自己所學鋼琴的鋼琴作品,另一個孩子則既聽鋼琴作品,又廣泛涉獵各種樂器的音樂文獻……請想象一下,哪個孩子將來更有創造力呢?

感性樣式的多樣性還直接關乎一個人的審美包容力、文化心胸的廣闊性。「少見多怪」不僅僅是日常經驗的總結,在審美上更是如此。很多時候人們對其他民族、其他地域藝術樣式的拒斥,往往是出於「聽不慣」「不適應」。當今社會,文化交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把「文化」具體落實到「藝術」上,真正意義上的「文化交流」,應該是「藝術審美感受的接納」與「藝術審美價值的認同」。

人的審美口味(風格偏好)因經驗的積累而被塑造,也會因經驗的積累而趨於固化、僵化。成長關鍵期的孩子,審美偏好還沒有固化,審美價值判斷的標準還處於開放期。這個時候,要大量地給孩子欣賞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在資訊傳播不發達的時代,人類在各自文化圈中,創造了風格迥異的藝術樣式,而隨著資訊傳播越來越發達,文化交融越來越多,藝術樣式也難免會越來越趨同,這就是在當今時代,要特別強調讓孩子多聽各民族、各地區原生態民族民間音樂的原因。

3.童年時期要讓陽光與美好成為主旋律

童年是孩子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期。一個童年生活在美好、陽光世界中的孩子,會把美好、陽光作為世界的常態,將來遇到醜惡、黑暗時,他會認為,那是需要戰勝與消除的;而一個童年生活在醜惡、黑暗中的孩子,他會把醜惡、黑暗作為世界的常態,會懷疑甚至不相信美好與光明,會接納甚至參與醜惡與黑暗。

藝術把多樣的世界推到孩子面前,大大擴充套件了他僅僅來自自身生活環境的資訊。我們常常在藝術作品中認知世界、社會與人性。童年是陽光心態形成的關鍵期,少年是認知世界復雜性的關鍵期,青年才是全面應對現實世界諸多問題的階段。有些家長誤以為,要在童年讓孩子認識到世界的黑暗面,從而防止將來面對「骨感」的現即時難以接受。我不認可這種教育理念,因為人的「世界圖式」是透過經驗概率建立的。而童年經驗中,是光明的概率高,還是黑暗的概率高,才是「陽光心態」「心理陰暗」形成的關鍵。以「黑暗童話」為代表的「黑暗教育」,會產生讓孩子懷疑美好、不相信光明的惡果。藝術可以暴露世界中黑暗與醜惡的一面,但是絕不許以欣賞、贊美、快感的姿態出現。可以看到,在那些包含著醜惡與黑暗內容的偉大藝術作品中,醜惡與黑暗從來都是以掙紮、痛苦、需要戰勝與克服的面貌出現的。正因為如此,我們要以最高的警覺,最堅決的態度反對與抵制音樂藝術中接納、宣揚低俗、醜惡、黑暗的內容。特別是童年時期,要讓陽光與美好成為主旋律,在少年時期要指出與揭露不良價值傾向的作品的危害性。藝術教育要從社會到家庭都有正向的價值觀引領。這不僅僅關乎孩子的審美態度,更關乎孩子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也是創造和諧、美好社會的重要教育要求。

4.要選擇孩子適宜的音樂作品

這個「適宜」是從純感性可接受角度而言的。人的思維能力不僅體現在理性思維上,也體現在感性思維上。理性思維能力表現在處理復雜邏輯的過程中;感性思維能力的體現則更為復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感覺的敏感性與耐受力、註意力的保持與分配能力、知覺的辨識與組織能力。所有藝術門類都存在著這三大「難度」因素。以音樂為例,孩子難以感受過高、過低音區,過強、過弱力度,過快、過慢速度,以及織體過於復雜的音響形態的音樂。孩子喜歡中音偏高一點音區,中等力度、中等偏快速度、音響復雜度適中的音樂。大家熟悉的輕音樂、古典音樂中的通俗作品、雅俗共賞的音樂就具有這樣的特征。人們比較常見的所謂「兒童音樂」,就是偏向中間的音樂形態;而人們所說的「嚴肅音樂」則是偏向兩端的音樂形態。

導致問題復雜性的因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音樂藝術的表現不限於優美、悅耳,有什麽樣的內心感受,就有什麽樣的音樂表現,就有相應的音樂形態,因此,那些表現昏暗、陰郁、焦慮、掙紮、恐怖感的音樂作品必然使用不那麽好聽(不優美、悅耳)的音響。另一方面是,藝術形態的復雜性,既有感性體驗耐久性的需要(簡單的東西容易膩,審美耐久性與感性體驗的復雜性直接相關),也有創作者希望挑戰感性智慧的驅力(偉大的作品從來都不是簡單的,優美、悅耳從來都不是偉大作品的必要條件)。

人接受復雜性作品是以感效能力的提升為前提的,而感效能力的提升是有發展過程的。處於感效能力不夠發達階段的受眾難以接受刺激過強、復雜度過高的作品。兒童與感性經驗不足的成人,難以接受、欣賞嚴肅音樂就是這個原因。有些家長不了解這個道理,以為孩子應該從小接觸經典音樂的熏陶,就帶孩子去聽對孩子而言音響過於強烈、過於復雜的經典作品音樂會。結果,讓孩子產生不適、抗拒、逃避感,而家長為了防止孩子在音樂廳中哭鬧,要麽批評、指責孩子,要求孩子噤聲,要麽只能將孩子帶離演出場所。這樣的教育,會讓孩子抗拒音樂聽賞活動,厭惡音樂會表演場合,教育的結果適得其反——反而讓孩子抗拒音樂了。所以一定要選擇孩子適宜的音樂作品,帶孩子聽音樂會的時候,也要註意考察音樂會的曲目。當然我也在這裏呼籲打造更多專為孩子們設計的經典音樂作品音樂會。

5.給孩子聽的音樂作品,應該有一定的難度

人的所有心智能力都需要透過教育來提升。理性思維能力如此,感性思維能力亦然。「教育要落實到最近發展區」,也就是要給孩子需要踮踮腳才夠得著的教學任務。特別要指出的是,不要低估孩子音樂接受的可能性。給孩子聽的音樂作品,應該有一定的難度。在總體上「適宜」的基本原則下,應該逐漸擴充套件音域範圍——向高、低兩極擴充套件;逐漸加大力度範圍——向強、弱兩極擴充套件;逐漸擴大速度範圍——向快、慢兩極擴充套件,在具有清晰旋律、鮮明節奏的前提下,可以盡量選擇織體復雜(聲部線條多,發展過程稍長一點)的作品。要記住:低於孩子已有感效能力的作品,僅能增加感性經驗(如果包含新音響結構類別的話),不能提升感效能力。

最後特別從教育過程角度講一條:在音樂欣賞過程中要始終保持快樂。愛音樂是人類的本能,家長不能強求孩子聽音樂,抓住孩子、按住孩子聽音樂,特別不能在孩子聽音樂的過程中指責、批評、訓斥孩子;要讓音樂吸引孩子,讓聽賞的快樂強化本能即有的對音樂審美的需要。強烈建議家長抱著孩子、帶著孩子隨音樂律動,讓音樂審美的快樂與親情交往的快樂疊加在一起。從小培養孩子這樣的意識:聽音樂真快樂!有音樂的生活真美好!

(作者:周海宏,系中央音樂學院教授、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全國音樂心理學學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