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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初中生遇害案:「成績較好」不等於「不會殺人」|新京報快評

2024-03-20教育

▲被害人生前就讀的學校。新京報記者 李英強 攝

發生在河北邯鄲的初中生殺人埋屍案,仍在被全網密切追蹤。針對該事件進展,央廣網記者深入到案發地,並對受害人家屬和學校進行了采訪。在采訪該校校長時,這名校長所說的一句話再次引發爭議。

他說,「這3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馬某在班裏的成績排名是十多名,成績比較好,能做出如此惡性的事情,完全出乎意料」。

相信,在3名學生鑄下的彌天大錯面前,校長無意為之辯護,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在一起殘忍的兇殺案面前,校長的「深感意外」,實在令人有些尷尬。

校長的這番話,其實隱含了這樣一種觀念:成績好就等於品行好,品行好就不太會去幹壞事。反過來理解就是,幹壞事是「差生」的專屬。在越來越多人認同「成績不等於人品」的今天,這話註定會招致批評與嘲諷。

得承認,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學習成績好是可以「贏家通吃」的。尤其在校園中,成績好的學生猶如拿了「尚方寶劍」,成為老師們的「心頭好」,犯了錯誤,也往往會「從輕發落」。

但顯然,成績不等於人品,這是一目了然的道理。學習成績好只代表某個學生理解能力強、知識消化吸收快,屬於廣義上的智商範疇。而道德、品行、三觀則是一個人的心理特征,與智商完全是兩個體系的事。將其強行掛鉤、等量齊觀,都是無視科學與事實。

揆諸校園教育,破除這種「唯成績論」尤為必要。知識的傳授與普及,當然是學校教育的重要使命,但也絕不只是為了培養單純會考試、會拿分的人。西漢董仲舒說,「善為師者,既美其道,又慎其行」,知識的授予與品行的教化,是學校教育的車之兩轍、鳥之兩翼,不可失其一端。

實際上,我們已經看到了太多成績優異但品行惡劣的案例。弒母的吳謝宇、投毒的林森浩,還有將女朋友逼上死路的牟林翰。他們無一不成績優異,勤奮好學,但品行又墮落到洞穿社會底線。

在邯鄲這起惡性事件中,這名校長口中的馬某「成績比較好」,此前也沒有發現霸淩跡象,這當然不是袒護,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恰恰是因為老師覺得他成績不錯,就放松了對其日常行為的觀察,最終沒能在其釀成大錯之前,阻止悲劇發生。

這起極端個案,是又一個深刻的社會教訓。盡管校園暴力的成因是復雜的,譬如學校失職、家庭失管、個案處置失之於軟,但之於此案,綜合各方資訊以及此次校長的發言,可以看出當事學校在日常管理與教育理念上,是存在諸多不足的。

這就給校園教育提了個醒:日常教育中,必須及早剝離「分數至上」「唯成績論」等過時的評價方法,更加重視學生的人格教育、心理教育,也不能因為某個學生成績優異而降低對其道德品行的要求。素質教育的終極目標,就是培養有知識、尊德性的人。這對所有階段的學校教育一體適用。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王言虎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