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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丨要求家長補貼代課老師,是家委會越權學校失責

2024-10-02教育

如果家委會完全站在學校和教師的「立場」上來處理問題,很容易讓家長不滿、圍觀者不平

日前,有網友稱,因英語老師懷孕不能上課,湖南邵東市城區三中某班家委會要求,家長自己籌措資金補貼聘請的英語代課老師。據報道,目前學校已責令家委會將所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之前請假的英語老師已經恢復上課。

家委會本是家校之間溝通的橋梁,代表的是家長的意願。但此事中,家委會卻「擅作主張」要求家長籌款來聘請英語代課老師。這對映出家委會和家長、學校與教師之間關系的「異化」傾向。

從目前的資訊看,涉事學校也安排了代課老師,但其教學質素難以讓人滿意。所以,才有了家委會要求家長籌措資金補貼聘請更好的代課教師。因此,最該追問的是,學校是否采取了足夠的行動,找到符合要求的代課教師?要知道,教師懷孕不能上課,及時解決因此帶來的空缺問題,本是學校的基本職責。倘若無法解決,則是學校失責。

當然,家委會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樣耐人尋味。籌款一事既然有家長向教育局反映,家委會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將這些意見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學校,尋求其他有效解決辦法,而不是私下要求家長出錢。

家委會這般「執著」,除了自身的問題,是否也因為此事背後有學校和班主任「撐腰」,甚至本就是學校交給家委會的一項「任務」呢? 家委會到底如何處理好與家長、學校和教師的關系,非常值得探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家委會完全站在學校和教師的「立場」上來處理問題,很容易讓家長不滿、圍觀者不平。

事實上,圍繞家委會的各種討論和爭議一直不少。有的直指家委會成了「收費委員會」「班主任的傀儡」。甚至有分析認為,部份家委會成了一些學校斂財的「尚方寶劍」和抵擋輿論非議的「萬能盾牌」,使學校或教師損害學生利益的行為,披上家委會的外衣而合法化。這些指責可能較為極端,但並非電洞來風。比如,有的家委會不是在家長的推選下成立,而是班主任在背後起主導作用,自然容易成為班主任的「跟班」,而不是家長的「代表」。這種程式上的偏差,也更容易埋下信任危機。

家委會的權利與義務理應有清晰的邊界,不該存在模糊地帶。 像此事中,涉及教學工作的問題,也讓家委會來出面,明顯就超出了合理範疇。該學校和教師承擔的責任,絕不能拋給家委會。家委會更不應該為一些學校的亂作為「背鍋」。讓家委會的歸家委會,讓教師(學校)的歸教師(學校),彼此都扮演好勝任的角色,才能避免類似的荒唐事再次發生。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鄭楚

編輯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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