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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藝術品市場行情不好:部份緣於其洗錢功能正被比特幣取代

2024-07-15收藏

收藏家馬未都的公司突然裁員80人,這一訊息在網上引發關註。這樣引發物議的裁員,背後或有不止一個原因,但大環境的因素是確定的:當下古董、文物的行情不好。行情不好和當下經濟形勢有一定關系。但還有一個被低估了的原因恐怕是,古董、文物的洗錢功能被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新技術取代了。

當然,這不是說馬未都的公司存在洗錢,而是說當古董、文物、藝術品收藏行業的某些功能,受到新技術的沖擊,對這些物品的需求隨之減少,它們的價格也會受挫。

毋庸諱言,古董、文物、藝術品行業,的確存在洗錢現象。2023年2月,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國際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群組」(FATF)就釋出【藝術品及古董市場的洗錢和恐怖融資】研究報告,揭示了藝術品和古董的洗錢風險。隨著中國藝術品和古董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很多不法分子透過買賣、投資、炒作藝術品等方式洗錢,這種需求會炒高藝術品價格,於是我們就看到了某些古董、藝術品頻創高價。

古董、文物、藝術品本身的特性導致了它們會成為洗錢的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21條:「委托人、買受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應當為其保密。」明確認可拍賣實踐中對委托人和買受人身份保密的做法。所以,文物、古董交易,市場透明度不高,買賣雙方的真實身份難以界定。而且,藝術品及古董進行交易時,大量使用現金,為交易提供了匿名性,難以辨識買賣雙方的身份,也切斷了追溯資金鏈條的路徑,為資金來源的追蹤帶來困難。

藝術品及古董定價具有相當的主觀性,波動性很大,不是專業人士,很難判斷實際價值,就容易被操控價格,低估或高估商品價格,來隱藏其真實價值。然後,有心人透過將古董進行售賣或拍賣,再由其關聯方使用犯罪所得購買商品,透過拍賣商等中介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資金,將見不得光的非法收益洗白,實作非法資金合法化。這裏的非法資金,或源於腐敗、挪用公款、販毒等各類犯罪活動。在洗錢的過程中,還會用到個人、空殼公司或者非營利組織等中介。

比如,某人想行賄,對方家中有一件民國年間古董,並不值錢。某人就從中做文章,先花幾萬塊,安排鑒定專家為對方家中的古董出具價值數百萬元的鑒定報告。接著,對方將古董送拍,某人再以幾百萬元的價格拍下來。如此,就完成了行賄、洗錢的目標。

古董還會成為虛構資產的好工具。2010年,一幅被日本90%以上專家認定是日本造假集團偽造的黃庭堅偽作,被估價8000萬後,被買家以4.3億天價拍下。在作品還沒有付款交割的情況下,就被抵押,從合作銀行獲得2.5億的信托基金融資而轉投地產。

古董還成為資本外逃的途徑。比如,甲有1個億想轉到海外。由於嚴格的外匯和轉賬監管制度,沒有辦法直接把錢轉出去。這時候甲可以去找古董商,古董商說有個海外收藏家的古董碗,賣1個億。於是甲花1個億買下這個碗,古董商、收藏家扣除一部份如1000萬後,把剩下的9000萬匯到甲指定的海外賬戶。

到了比特幣時代,就完全沒有這麽麻煩了。想要把錢匯出去的人只需將本幣轉移到地下錢莊指定的賬戶中,地下錢莊人員會線下尋找虛擬貨幣囤幣商,或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交易,購買虛擬貨幣。由於虛擬貨幣是匿名的、去中心化的,可以全球隨意轉移,這些虛擬幣就可以在脫離監管的情況下轉往境外,此人只需要在境外將虛擬幣重新兌換成貨幣即可。當然,具體操作更復雜一些,會利用多賬戶、多層次的交易,化整為零,逃脫監管。

2020年11月,詐騙團伙詐騙西寧某公司600萬。隨後,為逃避監管,該犯罪團伙成員在湖南、四川等地組織數十名「買手」,在手機上下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然後將詐騙所得轉入這些賬戶,再透過場外交易購買虛擬貨幣。獲得虛擬貨幣後,逐級提轉,使得持有的虛擬貨幣變得相對「安全」,然後,匯入境外洗錢犯罪嫌疑人錢包地址,再轉給境內犯罪嫌疑人,最後,在交易平台上出售進行套現,完成非法資金到虛擬貨幣,再到法定貨幣資金的「洗白」過程。

這個過程,全程在網上進行,效率更高,也更安全。由此導致透過古董、文物洗錢方式的式微。那麽,這些物品的價格自然就維持不住了。

其實,相比古董還因為時間久遠,具有一定的稀缺性與內在價值,現代藝術品更是洗錢的重災區。以前,我們時常會聽到,某個不知名的藝術家的作品,又拍出了天價。現在這樣的新聞越來越少了,大概率不是因為人們不愛現代藝術了,而是因為比特幣等數碼貨幣出現了。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劉遠舉

責編 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