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博物館2024年度第一期民間收藏文物
公益鑒定咨詢活動的公告
為積極引導和規範民間收藏活動,普及文物收藏鑒賞知識,凝聚社會力量保護好中華歷史文化遺產,包頭博物館將面向社會開展民間收藏文物公益鑒定咨詢活動。本期活動將特邀內蒙古博物院知名文物鑒定專家來包,與包頭博物館專家一道為我市廣大收藏愛好者提供免費鑒定咨詢服務,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鑒定活動時間:
2024年3月23日 (周六)
下午3:00-5:00
二 、鑒定活動地點:
包頭博物館大廳一樓貴賓室
三、鑒定咨詢範圍:
民間流傳有序的傳世文物、民間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文物藝術品。
(一)主要分為以下幾類:陶瓷器、金屬器、玉器、民族民俗文物、雜項類。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鑒定咨詢:
1.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鑒定咨詢範圍內
2.依法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來源的文物(如盜竊、盜掘、走私等);
4.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5.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文物;
6.超出鑒定範圍的文物。
7. 四、報名方式及活動流程
(一)咨詢者電話預約,自行下載【待鑒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資訊登記表】(見附件1),提供送鑒人及所持藏品相關資訊並行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人: 申 琳 劉 偉 聯系電話:0472-5317551 15947526129(工作日時間)
(二)活動當日,送鑒人攜帶身份證到現場簽到並核對資訊,領取號碼牌,同時簽訂【包頭博物館民間收藏文物鑒定咨詢申請人承諾書】(見附件2),送鑒人同意並簽訂後,方可鑒定;
(三)專家現場鑒定,提供口頭傾向性意見(包括名稱、時代等資訊),僅供參考。
(四)鑒於文物鑒定工作的特殊性,對當場不能提供意見的,我們將在10個工作日內向送鑒人做出答復。
五、註意事項:
(一)本次鑒定咨詢活動為面向社會的公益性鑒定,鑒定結果口頭告知,僅供送鑒人參考,不評估價格,不出具鑒定證書,不具備法律效力,不作為證據使用,不從鑒定咨詢中牟取經濟利益。不涉及所有權認定以及拍賣、質押、出售、贈予、繼承等其他用途;
(二)在鑒定咨詢過程中,我館將全程監控,個人不得私自拍照、錄像、錄音等,若拒不配合我館相關規定,則立即停止本次鑒定咨詢,我館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三)送鑒人請妥善保管好送鑒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對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損壞、遺失等造成的損失,我館概不負責;
(四)鑒定咨詢需申請人本人到場,不得代理、代辦;
(五)嚴禁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性物品入場;
(六)已預約但未能前來的,視為主動放棄,下次送鑒請重新預約;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動,將提前在包頭博物館官方網站予以公布,請及時關註;
(八)根據國家最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請做好自我防護;
(九)本活動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相關檔規定,具體事宜由包頭博物館負責解釋。
附件1 待鑒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資訊登記表.docx
附件2 包頭博物館民間收藏文物鑒定咨詢申請人承諾書.docx
來源:包頭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