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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5年年報存錯報,格力地產時任董事長被通報批評

2024-03-15股票

連續5年年報存錯報,格力地產時任董事長被通報批評

2月20日,上交所對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格力地產;證券程式碼:600185.SH)時任董事長魯君四予以通報批評。

公告顯示,魯君四於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格力地產董事長。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存貨減值測試中,存在高估存貨可變現凈值、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問題,累計少提存貨減值導致多計凈利潤6.26億元。

格力地產時任董事長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據上交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決定書】,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存貨減值測試中,存在對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聯置業有限公司「海德壹號」、上海海控太聯置業有限公司「公園海德」兩個地產專案可售面積、可比售價選取錯誤,對重慶兩江新區格力地產有限公司「重慶兩江」地產專案P19地塊可比售價選取錯誤、未對可比售價進行修正等問題,導致高估存貨可變現凈值、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累計少提存貨減值導致多計凈利潤6.26億元。其中,2018年少提存貨減值並多計利潤4.42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86.21%;2019年少提存貨減值並多計利潤303.81萬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0.58%;2020年少提存貨減值並多計利潤1.63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29.10%;2021年少提存貨減值並多計利潤1886.13萬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4.10%。2022年度,格力地產多提存貨減值並少計利潤6.26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絕對值的23.34%。

上述事項導致格力地產2018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以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等檔存在錯報。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產釋出【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主動糾正違法行為,采用追溯重述法補提2018年至2021年度存貨跌價準備,對2018年至2022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上交所表示,格力地產未準確計量存貨、資產減值等多項會計科目,導致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多期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違反了【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上交所認為,魯君四於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擔任格力地產董事長,負責格力地產全面工作,對格力地產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為格力地產資訊披露第一責任人,是對其任期內格力地產資訊披露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魯君四提出異議表示,第一,現任董事會追溯調整2018年至2021年存貨跌價準備不合理、依據不充分,此次存貨減值是為了將2022年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分攤至之前年份;第二,時任管理層已勤勉履職;第三,格力地產目前經營管理戰略與2018年至2021年存在顯著不同,未有虛增企業利潤的動機。

對此,上交所表示,格力地產在前期存貨減值測試中,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直接導致多期年度報告及相關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等檔存在錯報,違規事實清楚。格力地產據此進行會計差錯更正,並補提了年度存貨跌價準備。魯君四所稱追溯調整2018年至2021年的存貨跌價準備不合理、依據不充分的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同時,魯君四未能提供已勤勉盡責的相關證據,所稱不存在虛增利潤的動機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上交所對相關異議理由不予采納。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依照相關規定,對格力地產時任董事長魯君四予以通報批評。

格力地產及多名董事、高管已受處罰

2023年4月,格力地產首次披露了2022年年報,並於2022年計提資產減值損失17.68億元,其中,計提存貨跌價損失及合約履約成本減值損失17.2億元。該年報顯示,2022年,格力地產實作歸母凈利潤-26.84億元。

對此,上交所向格力地產下發了【關於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資訊披露監管工作函】(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

據【監管工作函】,2020年至2022年,格力地產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分別為0億元、1.13億元、17.68億元,且格力地產曾在前期業績預告回函中表示,2022年,格力地產對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凈值的8個地產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對此,上交所要求格力地產分專案列示近三年年末存貨可變現凈值和賬面成本的金額,並說明每年年末可變現凈值的計算過程、關鍵假設與參數及其選取依據;說明前期選取的預計售價等參數是否具有合理性;分析以前年度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和準確性,以及集中在2022年末大額計提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應計提減值未計提、2022年集中計提大額減值進行利潤調節的情形。

2023年7月18日,格力地產回函表示,經公司對存貨專案前期計提減值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和詳盡調查,公司子公司2018年—2021年度未準確估算存貨的預期未來售價。同日,格力地產釋出【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及更正後的2022年年報,采用追溯重述法補提2018年—2021年度存貨跌價準備,並調減2022年年初存貨、未分配利潤和2022年度資產減值損失。

格力地產公告顯示,因前述違規行為,格力地產及其多名時任董事、高管已受處罰。

2023年7月,格力地產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格力地產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同年9月,廣東證監局對格力地產及其時任董事兼總裁林強、時任財務負責人蘇錫雄分別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前述違規事項,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格力地產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

林強在涉案期間擔任格力地產董事、總裁,主持格力地產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對格力地產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是對其任期內格力地產資訊披露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林強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

蘇錫雄在涉案期間任格力地產財務負責人,主管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組織財務會計部門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報告,對格力地產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是對其任期內格力地產資訊披露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蘇錫雄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2023年11月,因前述違規事項,上交所對格力地產及林強、蘇錫雄予以通報批評。

2024年2月,廣東證監局向格力地產下發了【關於對陳輝、周琴琴、周優芬等人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廣東證監局認為,格力地產時任董事兼副總裁周琴琴、監事滕翀、董事會秘書鄒超、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方軍雄及現任董事長陳輝、董事兼副總裁周優芬、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黃一桓、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路曉燕對格力地產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相應責任。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陳輝、周琴琴、周優芬、鄒超、黃一桓、滕翀、方軍雄、路曉燕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文|李 盼

來源:【投資有道】2024年3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