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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巡回檢察:織密野生動物法治保護網

2023-12-07動物

青海日報融媒體 記者 田得乾

「這是三江源地區人民檢察院掛牌成立以來,辦理的第一起司法保護野生動物重特大案件,此案也引發了全省‘野牦牛公益司法保護’專項整治活動。」11月24日,青海省三江源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姜波向記者介紹。

2022年7月6日、7月13日公安機關就丹某、果某、布某、索某等八人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立案偵查。三江源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蘆佳在青海湖區域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中,與青海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等有關單位召開聯席會議時,了解到這兩起重大刑事案件線索。

「收到蘆佳副檢察長的線索通報後,我們三江源片區辦案團隊及時成立‘7·06’‘7·13’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專案組,開展案件辦理工作。」姜波說,專案組透過提前介入,對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證據的收集和偵查的方向提出檢察意見,並多次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召開案情研判會,對案件定性、司法鑒定的效力及證據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詳細建議,夯實了辦案基礎。

8月18日,玉樹藏族自治州曲麻萊縣森林公安局向玉樹州曲麻萊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兩案審查逮捕。為保證辦案質素,姜波又帶領專案組成員和曲麻萊縣檢察院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同步開展審查,全方位地對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卷宗進行嚴格梳理,為下一步提起公訴打下了堅實基礎。

8月24日,曲麻萊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7·06」「7·13」涉案八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專案組同時展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工作,但由於這類案件沒有現成的適用標準,工作也陷入了困境。

「經過會商研判,專案組提出借助專家‘外腦’支持,邀請中國科學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的專家,出具了青藏高原首例【野牦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價值鑒定評估報告】。」姜波表示,這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撐,也為案件的後續進行開啟了突破口。

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前提下,專案組認真聽取辯護人意見後,於2023年2月27日,對「7·06」「7·13」兩案的八名被告人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西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並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在庭審中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認定罪名和公益訴訟訴求,對被告人作了有罪判決,對民事公益訴訟的賠償進行了宣判。」姜波欣慰地說,今年5月9日、5月10日,西寧鐵路運輸法院運用雙語(漢藏)對兩起案件進行遠端影片開庭審理。三江源地區檢察院也主動聯系青海省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對本案中存活的野牦牛幼崽及時開展了救助。

野牦牛作為中國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為青藏高原特有物種,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和極為顯著的生態價值。

在近一年多的時間裏,姜波和專案組成員努力克服疫情影響,不顧高寒缺氧、冰雪天氣和語言交流障礙等不利因素,多次前往曲麻萊縣,深入可可西裏辦案審查,不僅用實際行動彰顯了檢察機關的擔當和作為,也為不斷織密野牦牛等野生動物保護法網凝聚了合力。

蘆佳表示,在這兩起案件中,檢察機關以「生態巡回檢察+屬地檢察+專項治理」相結合的方式,探索「懲治犯罪+公益訴訟+法律監督+宣傳預防」的生態檢察模式,助力青藏高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形成「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編輯:喬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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