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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量化标准「困住」主播发展

2024-07-16科技
梁宇飞
当前,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超8亿人,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网络主播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职业选择。随着从业人数的不断增长,主播与演艺公司之间的争议也日渐增多。据调查,直播时长认定以及由此引发的高额违约金纠纷,在涉及网络主播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常常成为争议焦点。(7月15日 新华网)
在近期诸多涉及直播领域的劳动纠纷事件中,「有效时长」这个词多次被提及,其判定主要依据主播在其直播过程中的观众观看时间、礼物数量来进行。可是用这些不确定因素来为主播们制订一个量化的评价标准,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同时,此举对那些刚刚起步尚不具备广泛知名度、影响力和粉丝基础的小主播们来说,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甚至进一步制约着他们的发展。
对于平台来说,盈利固然是其首要目的。但在与主播签约时,也要合理量化工作内容,为他们设置科学的工作时长和工作目标。「有效直播」时长的设立,造成的后果就是让主播和平台都过于注重结果,以至于不惜代价地完成任务。这样一来,平台为了赚钱,便把担子压到主播肩膀上。主播为了完成苛刻的有效直播任务,不惜诱导观众刷礼物,甚至「剑走偏锋」,直播一些违禁内容。「有效直播」时长看似将效率放在第一位,精简了主播的直播目标,实际上却为主播埋下了潜在的陷阱。并且,此种直播导向也会让主播们放弃对自身直播内容的充实,减少同受众的交流深度,转而去追求一种「短平快」的直播方式和直播风格,这对整个网络环境也是不利的。
谈起主播,可能很多人总会觉得这是一个只需要在电脑前轻轻松松与观众互动就可以获得较高收入的群体。但这条路绝非大众想象的那么好走,主播们也有自己的烦恼和苦衷。平台在与主播签约时,往往告诉他们一天播出几小时就够了,但这实际上仅仅指「有效直播时长」。为了满足观众数量、礼物等要求,许多主播在机位之前耗费着大把时间,工作也不单是合同上所说的那样简单轻松。而且,不仅底层主播受到制约,「有效直播」时长和高额的「违约金」也同样困扰着一些知名主播。由于举证维权的艰难和责任的不明确,他们往往陷入平台方的陷阱而无法自拔。
部分MCN机构应当明白一点,直播行业的利润也是要靠诚信和良心赚得的。平台机构和主播观众实质上是一种互利关系,平台为主播创设一个良好的直播氛围和发展空间,他们就能给观众带来优质内容,获取更多支持,平台也就可以借此增加收入。一旦MCN机构陷入了唯金钱,唯流量的怪圈,通过不合理、不平等的合同,规则压榨主播,那么只能损害自己的令名。平台没有了主播合作,自然得不到观众的关注,长远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直播是一项要长期经营、长期发展的工作和活动。主播与自己的观众建立联系,通过互动培养信任和亲近感,最终让他们成为粉丝,这既需要时间,也需要主播直播技巧、直播内容方面的沉淀。简言之,就是直播盈利「急不得」,不能通过强制约束来制订一个指标,否则,不仅耽误了主播的宝贵发展期,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同观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直播不是诱导观众送礼物的「一锤子买卖」,也不是用「杠子」压主播就能让其一蹴而就、一夜走红。不合理不清晰的「直播有效时长」、远超主播收入的高额违约金等问题都是当下直播领域亟待解决的痛点。我们虽然身处一个「全民直播」时代,但与庞大主播基数和观众数量相配合的,也应该是一个清朗健康的直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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