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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出租车推荐火锅「翻车」,免费养猫遇「霸王条款」……川渝年度消费维权案例教你「避坑」

2024-03-08宠物

出租车推荐火锅「翻车」,免费养猫遇「霸王条款」……3月7日,川渝消委会发布一批2023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

出租车司机推荐火锅「翻车」

2023年8月23日上午,重庆渝中区消委会接到一名游客投诉称,其乘坐出租车时,经司机推荐来到解放碑文化街「老火锅」吃午饭,司机反复强调该店菜品新鲜,便宜好吃。但实际用餐时发现菜品不新鲜,分量少,价格还贵。消费了400多元,两个人还感觉没怎么吃饱,第二天还出现了肠胃不舒服等症状。该游客遂进行投诉,诉求退费一半。

经查,该火锅店的营业执照、进货查验、健康证、食品检验证明等一应俱全,但嫩牛肉、鸡脚、毛肚均是袋装冻品,其中毛肚标价竟高达98元/半斤。商家对于菜品不新鲜但价格又贵的问题含糊其辞,立马表示可以满足投诉人诉求,退费一半。

执法人员称,该案例中,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不法火锅店经营者给予出租车司机高额的返点费用,吸引更多客人到店消费,应当确定为商业贿赂。

针对部分火锅经营商家通过出租车「带客消费」,变相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影响经营秩序和旅游形象,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加强对重点区域火锅等餐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立案6件,查处3件,涉案金额20.42万元,罚没38.36万余元,4家商家停运并注销证照。渝中区消委会办理相关投诉51件,涉案金额13089元。

免费养猫背负债务

2023年5月19日至6月11日期间,四川六只猫咪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宠物公司」)与罗女士等12名消费者订立【宠物领养协议】,【宠物领养协议】约定:对乙方免费领养猫咪后,需在甲方处购买满24期猫粮、营养膏、化毛膏等以满足猫咪的每月供养需求,如乙方未在甲方处按时、足额、足量购买相关产品即视为违约,违约金为24个月的猫粮加营养膏和化毛膏的总购买费用金额,还对其它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023年6月6日,宜宾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宜宾泡菜坛网络发现【宜宾领养宠物骗局?众多大学生上当猫死了人欠债】帖子,立即启动诉转案程序,将线索移交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宠物领养协议】内容系当事人事先拟制好的,并非与消费者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确定的条款内容,【宠物领养协议】中约定:乙方违约金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4个月的猫粮加营养膏和化毛膏的总购买费用金额作为违约金(共计6912元)」,而如果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最大损失为一只猫的市场价值3800元(购进价700元~1000元),却未在该【宠物领养协议】中约定甲方的违约责任。

随后,宜宾市消委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仍然愿意领养的领养者,按照整改后的【宠物领养协议】继续履行;对于猫病死的领养者,由领养者提供宠物猫病死证明后无条件解除【宠物领养协议】;对于不愿意领养宠物猫的领养者,将宠物猫退回后可解除【宠物领养协议】。同时,因宠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做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

据介绍,本案处理系全国范围内首个明确变相「免费领养」行为系销售行为的典型案例。商家将「免费领养」的性质与赠予合同相混淆,实际是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家以「免费领养」为幌子,绑定销售要求消费者附带购买行为的金额已经远超过宠物猫的实际价值。商家以格式合同条款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