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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银行理财信任危机:银行理财需要三大革命性措施

2024-10-12财经

我国银行业理财领域正遭遇两大信任挑战:首要问题在于,业界尚未深刻认识到信任危机的严重性,未将其视为首要威胁;其次,尽管净值化转型后市场经历了两次显著波动,银行业却未能深刻反思并改进导致理财困境的根本问题。这两大挑战共同导致了严重后果:投资者对银行理财的信任逐渐丧失,购买意愿显著下降。

俗话说,绝境方能催生新生。更有名言道,知耻而后勇。唯有当银行理财机构正视并着手解决信任危机,银行理财的未来才有可能更加光明。

首要革新举措:构建全面的银行理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短期、中期、长期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目标与重点。

我国银行理财领域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理财机构通过资产期限错配进行投机,以获取错配收益。据统计,一年期以下理财产品占比超过85%,投资者更看重资金的流动性,而银行理财投资资产的期限却与之严重不匹配。民生理财总裁张昌林指出,银行理财产品期限多集中在3至6个月,而持有资产的平均久期却达两年左右。

这种期限错配导致市场波动时,易引发恐慌情绪,加剧市场动荡。银行理财机构过于追求收益率,忽视了投资者对流动性和稳定性的需求,导致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出现「死多头」特征,流动性风险被严重削弱。一旦风险暴露,将引发流动性危机。

面对风险,银行理财机构往往不是积极化解,而是试图通过延长理财期限来稳定流动性预期,对抗投资者的赎回预期,这对急需止损的投资者极为不利,进一步加剧了信任危机。

在重建信任的过程中,理财期限管理将成为关键之一。从实践来看,短期、中期、长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风险管理应有所区别,需进行差异化设计和制度安排。

具体而言,如果以一年为界划分短期理财产品,一至三年为中期,三年以上为长期,那么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应有不同的风险管理重点。短期理财产品应关注收益的稳定性和资产的流动性,具有类存款特征,过度追求高收益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中期理财产品应平衡风险与收益,过低的收益难以吸引投资者。而长期理财产品则可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回报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以吸引长期投资者。

第二大革新举措:重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的风险控制基础资产体系,为不同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配置相应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机构所谓的投资者教育,实际上是希望投资者接受投资风险,这种做法既不负责任也不可取。有观点认为,投资者将资金交给专业人士理财,盈利时分享收益,亏损时却由投资者承担全部损失,这种做法难以令人接受。理财市场以「理财不承诺保本,买者风险自负」为由进行辩解,显得既无理又难以服众。

银行理财的稳健性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如果失去了稳健性,银行理财将失去立足之地。当前,银行理财的稳健投资正逐渐转变为风险投资,这是导致大众信任丧失的核心原因。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通常分为五级,其中R1为低风险等级,R2为稳健型中低风险等级,R3为平衡型中等风险等级,R4为中高风险等级,R5为高风险等级。大多数投资者出于稳健考虑,会选择购买R1和R2等级的理财产品。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4日,全国发行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中,R1和R2产品合计占比高达87.13%,其中R2占比接近5%。

然而,令投资者失望的是,低风险理财产品R1和R2的亏损程度与高风险理财产品相差无几,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理财风险分类失去信任。

为了挽回投资者的信任,银行理财必须重建风险基础逻辑,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立相应的投资资产逻辑。特别是对于低风险等级理财资金的投资管理,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确立新的投资资产风险再评估模型,确保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真正具备低收益、低风险的特点。

目前,已有银行开始调整R1和R2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重塑低风险理财的风险基础,增加银行存单、同业存单等低风险投资资产作为「压舱石」,使低风险等级理财真正回归低风险本质。只有这样,才能重新赢得80%银行理财投资者的信任。

第三项根本性变革举措:构建银行理财业对风险的敬畏意识及强化风险处理能力的理财资产管理框架

当前,银行理财机构在对待理财风险上缺乏足够的敬畏,进而在风险处理上也显得力不从心。

信任与声誉是银行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投资者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实则是基于对银行的信赖。然而,银行似乎在理财投资管理上辜负了这份信任,尤其是在理财产品已实现净值化转变后,其风险管理与处置能力并未得到真正提升。

理财公司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教育投资者,但作为理财管理的核心一方,其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却仍偏重于理财资产规模的扩张,而忽视了理财资产的质量;过分追求高收益率,却轻视了理财的稳健性控制;重视理财投资风险资产的处置,却忽略了理财投资风险的控制。这主要是因为,多数银行理财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仍深受银行体制的影响,坚守着传统的风险认知逻辑,对「五分离」后银行理财的负债属性与资产属性之间的平衡认识不足。

作为理财产品的管理者,他们只强调净值化后投资者应自担风险,却忽视了管理者自身对广大投资者和理财产品购买者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解决信任危机时,银行理财公司的转型与重构仍具有主动性需求。只有银行理财的产品定位、产品体系与银行理财投资者的市场定位及风险控制能力相互契合,才能共同应对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带来的挑战。这是银行理财管理者的职责所在,也是银行理财行业变革的方向。需要明确的是,尽管「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银行已倡导多年,但新成立的银行理财公司仍未能摆脱自我为中心的气息和傲慢态度。

因此,银行理财需要重塑投资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组合应更加均衡,注重流动性、收益性与风险性的统一。从宏观层面出发,以风险因子为前提,重构资产配置与处置方案。

更为关键的是,银行理财机制需重建风险机制,彻底摒弃基于银行信贷体系的风险控制、规避、承担及补充工具。应从风险投资资产评估、风险等级重构、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配备完善的风险转移、风险对冲等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并特别强调驾驭衍生风险工具的能力。此处需特别指出,目前银行在预设完备的风险资产处置预案及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银行理财危机关乎整个行业的未来。银行理财的重构与重塑已刻不容缓。通过重建包括理财产品期限体系、风险等级体系及风险处置体系在内的三大体系,我们仍有理由期待银行理财产品的美好未来。你还会选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吗?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