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早间,深圳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深圳千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峰基金」)、郭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决定书显示,经查,千峰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公司所管理的千峰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千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实际负责投资运作的基金经理与基金合同约定不符。
二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未按照上述基金产品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深圳证监局表示,郭凯自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千峰基金、郭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千峰基金成立于2016年,实缴资本380万元,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