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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运费扣减」举措落地一周年 助力川企享惠上百万元

2024-07-16财经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7月16日讯(记者 周琼)7月16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一艘「上海—泸州」集装箱货轮缓缓停靠泸州港,船上装载的是四川澳瑞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进口高粱,成都海关所属泸州海关按海关总署下发的相关估价指引,将这艘货轮从上海洋山港到泸州港的34000元内河运费从完税价格中扣除,企业享惠3213元。
泸州港远景
据了解,自2023年6月四川实现首票「内河运费扣减」以来,成都海关已通过这项惠企举措,累计为四川外贸企业减征税费112.15万元。
「我们粮食加工行业不是高利润行业,因此每个环节成本控制都需要‘精打细算’,尤其是运费,占到粮食进口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而内河段的运费又占到了全程运费的一半左右。内河运费扣减实施后,在泸州海关的指导下,我们进口的粮食累计已扣减运费65万元,节约税款近6万元,这对我们成本管理有着极大的帮助。」四川澳瑞佳公司业务经理戴晓燕说。
内河运费,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在实际运输中,经由沿海港换船后运输到内河口岸的进口货物,运费通常是按国际国内联程总费用结算,因收货人无法将其中的国内段内河运费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合理区分出来,长期以来被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水路运输进口货物通常在上海港起卸后再由长江货轮运输至泸州或宜宾港口卸货,由于进口企业无法将内河段运费单独区分,只能包含在全程运费中一起申报纳税,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
泸州海关关员核查内河运费扣减的集装箱运输情况
2023年5月26日,海关总署印发了【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价指引】,明确了「内河运费扣减」相关工作流程,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从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为促进该惠企举措尽快落地,成都海关迅速行动,通过调研摸清企业诉求和存在困难,针对调研发现长江航务管理局公布的长江集装箱运价指数中无上海至四川的平均运价,多数企业无法提供内河运费发票等问题,主动协调长江航务管理局,推动发布上海至泸州外贸内支线平均运价,为「内河运费扣减」提供更精准依据,帮助企业最大程度享惠。
「‘内河运费扣减’惠企举措实施以来,我们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进口企业广泛宣传,推动更多企业知晓海关惠企措施、主动申请享惠。」成都海关关税处处长易欢芝说:「下一步,成都海关将持续扩大‘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影响力,帮助企业减税降负,助推川内长江口岸发展提速,为推动四川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成都海关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