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多期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7次延期回复问询函,ST海越(600387.SH)及其控股股东,收到了交易所处分。
根据2月20日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年、2022年,ST海越通过供应商,将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占用资金9.13亿元。而ST海越不但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还将资金占用行为虚构成贸易业务,从而虚增业绩。交易所曾对该公司2022年报出具了问询函,但ST海越7次延期回复。
类似情况还在ST海越身上多次发生。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ST海越此前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并遭到投资者索赔。
接连遭罚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两次对ST海越及其控股股东、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后,上交所依据此前查明的相关事实,认定该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具体涉及三方面: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是未依规及时回复重大事项监管问询。
具体来看,ST海越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2022年,该公司将资金通过供应商划转至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铜川汇能鑫」)及其关联方,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2022年,占用累计发生金额分别为2.25亿元、6.88亿元。
虽然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但当时ST海越并未按规定披露。也因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其股票也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而该公司将资金占用行为虚构成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另外,ST海越未按照业务实质对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该公司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2023年5月19日,上交所向ST海越发出2022年年报问询函,要求该公司收到问询函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回复并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但ST海越7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直到2023年7月22日才回复问询并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对ST海越及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时任总经理程志伟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通报批评。
多次违规
不管是资金占用还是信披违规,ST海越均是多次违规。
2022年11月份,ST海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经查明,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20年,ST海越向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禧越」)、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科赛」)累计提供资金19.83亿元。
彼时,ST海越(海越能源)、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 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
但是对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ST海越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此,证监会对ST海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时任董事王侃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资金占用方面,会计事务所曾因资金占用问题对ST海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ST海越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末,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汇能鑫承诺通过现金回填方式解决。
不仅如此,资金占用在2021年、2022年又相继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ST海越成立于1993年,主营业务为能源产业经营投资,2004年在A股上市。2020年6月,该公司控股股东由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就在工商变更之际,铜川海越发展有限公司策划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铜川汇能鑫。2020年8月,ST海越控股股东变更为铜川汇能鑫。
ST海越此前披露,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受存货等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预计2023年净利润为-1.9亿元至-2.4亿元,同比下降 439.04%至528.26%。